發布:2024-07-13 09:20:36 關注:11058次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滿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等上級文件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我單位擬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4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武漢紡織大學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漢紡織工學院,2010年更名為武漢紡織大學,現已發展成為理、工、文、法、經、管、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學校自主培養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徐衛林教授、俄羅斯自然科學院院士梅順齊教授。目前,學校聘用俄羅斯自然科學院院士9人,國家級人才30余人次,省級各類人才260余人次。學校設有20個學院(部)3個研究院,涵蓋理、工、文、法、經、管、藝等7個學科門類,擁有1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和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建有8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5個省優勢和特色學科。紡織科學與工程入選湖北省“省屬高校一流學科重點建設學科”,材料科學、化學、工程學等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武漢紡織大學2024年第二批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學校將根據招聘計劃和報名情況分批適時組織面試考核,招滿即止。
2.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箱報名,應聘者將報名所需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rsc@wtu.edu.cn。報名電子郵件主題注明“專項招聘+姓名+所學專業”。
3.報名所需材料:
(1)個人簡歷;
(2)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現有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證書或文件;
(4)業績證明材料,如項目立項證明、論文檢索收錄證明、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
(二)資格審查
1.關于相關時間節點:年齡從1月1日起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即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報名所需其他各類證件資料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類證件取得時間或認證時間經招聘單位同意,可適當延長。對到期或超過單位批準延長期限,未能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考核
1.本次招聘各崗位均免筆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學校成立面試考核組,對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包括試講(說課)、提問、技能展示等環節,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相關知識、專業理論素養、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見。
2.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80分,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按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100%。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時,可由面試考核組增加綜合應用能力加試,加試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1.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人員名單。
2.體檢包括心理測試和體檢兩個部分。心理測試由武漢紡織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組織,體檢在武漢紡織大學校醫院或指定三甲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3.體檢、心理測試合格的,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因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心理測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備案
(一)經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向省人社廳申請聘用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申請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申請備案。
八、聘用
(一)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通知新聘人員報到,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已在其他單位工作的擬聘用人員,須在入職前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武漢紡織大學網站(https://www.wtu.edu.cn/)、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為本次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武漢紡織大學網站(https://www.wtu.edu.cn/)、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錄用情況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相關信息,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工具暢通。
電子郵箱:rsc@wtu.edu.cn
政策咨詢電話:027-59367478
監督舉報電話:027-5936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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