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07-13 21:11:54 關注:10823次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實施“才聚荊楚”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留鄂來鄂就業創業,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滿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文件精神,我校擬專項公開招聘15名專職輔導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武漢紡織大學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漢紡織工學院,2010年更名為武漢紡織大學,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學校自主培養了中國工程院院士徐衛林教授、俄羅斯自然科學院院士梅順齊教授。目前,學校聘用俄羅斯自然科學院院士9人,國家級人才30余人次,省級各類人才270余人次。學校設有20個學院(部)3個研究院,涵蓋理、工、文、法、經、管、藝、交叉等8個學科門類,擁有1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和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建有8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5個省優勢和特色學科。紡織科學與工程入選湖北省“省屬高校一流學科重點建設學科”,材料科學、化學、工程學等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堅持因崗擇人、人崗相適,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詳見《武漢紡織大學2024年專項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17:00。
2.報名方式: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登陸“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招聘系統(https://rszp.wtu.edu.cn/),注冊成功后進行網上簡歷投遞和崗位申請,每位應聘人員只可申請1個崗位。
特別提示: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郵件報名。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關于相關時間節點:年齡起算時間為1月1日,如年齡要求28周歲及以下,即為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應聘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以及報名所需相關證件、經歷、資格取得時間,均截止2024年7月31日。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的人員,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后,應密切關注“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相關公告,及時登陸招聘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審查情況。
4.學校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參加筆試,初審合格人員名單通過“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的“招聘公告”欄另行公布。招聘計劃與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數之比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五、考試考核
(一)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的“招聘公告”欄另行通知。
2.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筆試為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法紀觀念、職業素養、思想作風、工作態度等,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圍面試。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筆試合格人數之比不足1∶3的,按照實際參考成績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的“招聘公告”欄另行通知。
3.面試前,學校將組織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4.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心理素質等方面情況。
5.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三)總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等,可由面試考核組增加綜合應用能力加試,加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
六、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環節人選。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在“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的“招聘公告”欄另行通知。
(一)體檢和心理測試由我校指定醫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其中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二)體檢、心理測試合格者,方能進入考察環節。主要對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公示及備案
(一)經體檢、心理測試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間如收到問題反映,由我校調查核實。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向省人社廳申請聘用備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辦理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申請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申請備案。
八、聘用
(一)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學校通知新聘人員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湖北省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對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違紀違規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武漢紡織大學網站(https://www.wtu.edu.cn/)和“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為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武漢紡織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s://zp.wtu.edu.cn/)為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請應聘人員注意查看相關信息,并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工具暢通。
政策咨詢電話:027-59367597(學工部)
027-59367478(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27-59367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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