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02-22 18:04:15 關注:51464次
關于湖南科技大學選聘青年教師擔任輔導員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教學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增強青年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擔當,構建“三全育人”思想政治教育新格局,根據《湖南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擔任輔導員實施辦法(試行)》(科大政發〔2020〕133號)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選聘部分青年專業教師擔任輔導員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有較強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和政策水平,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熱愛學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調查研究以及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
3.樂于奉獻,潛心育人,能勝任輔導員崗位工作任務。
4.中共黨員或入黨積極分子,身心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二、職數配備
輔導員缺編的教學院可選聘1名青年教師擔任輔導員。
三、聘期與管理
1.青年教師擔任輔導員實行聘期制,一般聘期為一年,本次聘期自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
2.青年教師擔任輔導員期間,輔導員崗位工作量按照每年300課時教學工作量的標準核算,在考核合格的基礎上發放,每學期承擔不超過1門專業課教學任務。
3.青年教師擔任輔導員期間,實行校院雙重管理。學生工作部牽頭負責輔導員的培養、培訓等工作;教學院黨委負責對輔導員進行直接領導和管理,具體負責輔導員日常管理。
四、選聘程序
1.宣傳發動。教學院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中央、湖南省委關于輔導員隊伍建設以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
2.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鼓勵符合條件且熱愛學生工作的教師報名。
3.學院黨政聯席會審定擬聘用人選。學院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填寫《湖南科技大學青年專業教師擔任輔導員審核表》,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2月25日之前交人事處人事調配科(立德樓425、聯系電話:58290012)。
4.學工處審核,人事處辦理聘用手續。
人事處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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