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04-13 15:11:53 關注:5398次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于1998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是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高職重點建設校、國家“雙高計劃”高水平建設(a檔)學校。因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7人。具體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及其他要求詳見《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及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人員須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按國內相近專業認定。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以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應聘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6:00。
2.報名平臺: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重復報名、申報信息填報不完整等均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報名時應聘人員須上傳相應的資格性材料,其中:
①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②其他應聘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網絡填報或提交的個人信息、證件圖片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4)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5)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對象:
①現役軍人;②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③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④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黨紀、政務處分且2024年4月11日未滿處分期限的;⑤被有關機構認定在各級各部門人事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尚在人事考試禁考期限內的;⑥與報考招聘單位的崗位存在《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報考人員;⑦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學校后應根據學校崗位情況進行聘任。
(二)資格審核
1.網絡平臺初審:學校將根據應聘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報名截止時間起10個工作日以后,應聘人員可登錄系統查看初審結果。
2.現場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需在考試當天向學校提交:①個人簡歷;②身份證;③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國<境>外學歷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⑤工作經歷支撐材料等原件及裝訂成冊的復印件。
3.各崗位資格審核通過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3倍的進入考試,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崗位)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以下簡稱筆試、測試、面試)三個環節,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0.4+測試成績×0.3+面試成績×0.3,滿分100分。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崗位基本知識與勝任能力。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確定測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缺考人員不進入下一輪測試。應聘人員放棄測試資格的,由學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2.測試:測試根據不同崗位采用說課、試講、實操等不同方式。測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崗位能力等方面進行評議。未參加測試或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面試。
3.面試: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綜合素質、能力水平以及與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參加面試或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具體筆試、測試、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1.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筆試成績相同的,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2.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體檢、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體檢、考察實施前,若國家、省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inhua.gov.cn/)、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jhc.cn/)公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擬聘用人員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報到,有工作單位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時到崗的須經學校人事部門批準,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教師崗位聘用人員自聘用次年起計算,3年內未能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學校有權予以解聘。
4.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1)提供虛假應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為的;
(2)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或在校期間受過處分至畢業時未撤銷的;
(3)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及聘用工作的;
(4)出現逾期不能報到或辦理報到前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等情況而無法辦理人事檔案轉移和人事關系手續辦理的。
(七)其他
1.應聘人員放棄或未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體檢,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2.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有關公告、專業、學歷、學位和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或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并查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相關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符合引進人才規定的,可享受金華市人才引進相關待遇。
四、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公告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二)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學校反映,監督電話:0579-82265016。
五、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
咨詢電話:0579-82265017(陳老師)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表(第二批).xlsx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rsj.jinhua.gov.cn/art/2024/4/11/art_1229708695_4150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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