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1-28 18:21:44 關注:9919次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于1998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是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高職重點建設校、國家“雙高計劃”高水平建設(A檔)學校。因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人。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具體招聘需求詳見《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進人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其中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專業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
(1)研究生專業參考《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
(2)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
(3)境外學歷/學位按國內相近專業把握。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齡以此設置。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素質以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應聘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16:00。
2.報名平臺:學校招聘管理系統平臺:https://jzyzp.jhc.cn/zftal-hrm/。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選擇崗位、重復報名、申報信息填報不完整等均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應聘人員應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其中:
①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②其他應聘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網絡填報和提交的個人信息、證件圖片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4)工作經歷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23年1月19日止。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6)具有公務員身份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及正在服務期內的定向培養人員,不得報考。
(7)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定,對具有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學校后應根據學校崗位情況進行聘任。
(8)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資格審核
1.網絡平臺初審:學校將根據應聘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報名截止時間起10個工作日以后,應聘人員可憑注冊帳戶登錄系統平臺查看初審結果。
2.現場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需在考試當天向學校提交①個人簡歷②身份證③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內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④崗位條件相關的資格證書⑤獲獎證明⑥工作經歷支撐材料等原件及裝訂成冊的復印件。
3.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3倍的進入考試,報名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經商后確定是否開考。
(三)考試
考試分為專業(崗位)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以下簡稱“測試”、“面試”)兩個環節,測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占50%計入總成績。具體如下:
1.測試:測試根據不同崗位可采用說課、試講、筆試、實操等不同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評議。測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水平、崗位能力等方面進行評議。未參加測試或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輪面試。
2.面試: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不足此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綜合素質、能力水平以及與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參加面試或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具體測試、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學校將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各崗位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測試成績高者優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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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inhua.gov.cn/)、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www.jhc.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1.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確定報到時間,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擬聘用人員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攜帶相關證件報到,有工作單位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時到崗的須經學校人事部門批準,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3.教師崗位錄用人員自錄用次年起計算,3年內未能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學校有權予以解聘。
4.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1)提供虛假應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為的;
(2)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
(3)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及聘用工作的;
(4)出現逾期不能報到或辦理報到前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等情況而無法辦理人事檔案轉移和人事關系手續辦理的。
(七)其他
1.應聘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由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測試成績高者優先)依次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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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有關公告、專業、學歷、學位和工作經歷等具體問題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三、相關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符合引進人才規定的,可享受金華市人才引進相關待遇。
四、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金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學校人事部門反映。金華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0579-82265880。
五、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
咨詢電話:0579-82265017(陳老師)、82265016(傅老師)
附件: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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