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12-19 15:11:28 關注:143次
浙江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專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專職從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主要包括心理健康課程教學與宣傳教育、學生個體心理咨詢及團體輔導、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承擔心理相關科研工作及一定量的行政事務和管理工作。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間;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年齡一般不超過32周歲(1991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臨床醫學背景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恪守學術道德和教師職業道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品行端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與職業素養,熱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事業。
4.專業為心理學、精神病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等相關專業。
5.能勝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心理咨詢、危機干預及相關學術研究等工作。具有高校學生心理工作經驗,或具有中國心理衛生協會/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注冊工作委員會認證的專業資質等條件者優先。
6.身心健康,人際和諧,具有較強的抗壓能力和情緒管理能力;外語、文字表達及計算機操作能力滿足崗位要求;具備組織學生心理健康活動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線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6日,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應聘者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將個人簡歷及相關資歷、經歷證明材料發送至xlzx@zju.edu.cn。郵件主題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應聘+姓名”命名。
2.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8日,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并通知相應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本次招聘計劃。
(二)資格復審和考試
1.資格復審??荚囍?,應聘人員應備好資格審核材料,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參加考試。相關安排以招聘單位的通知為準,請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及時關注。
國內應屆畢業生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學生證、就讀高校蓋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等。其他人員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等。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關工作合同。
上述證明材料須留復印件備查,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崗位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2.考試??荚囋O有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等環節,每個環節除在總成績中占一定比例外,須設置合格線,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察和公示
考試完畢,根據總成績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招聘單位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上報學校,經學校審核通過后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四)體檢和錄用
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學校為擬錄用人員安排校內體檢,對于不能參加校內體檢人員,可提供三甲醫院、近三個月內的體檢合格報告。擬錄用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體檢報告,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要求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入職工作,否則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考試、考察、體檢、擬錄用等資格,或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不合格,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
四、聯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心理中心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571-88982508
咨詢郵箱:xlzx@zju.edu.cn
人力資源處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571-8898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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