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市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淄博市淄川區教體系統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2021年淄博市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應聘中職、中小學教師初級崗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應聘幼兒園教師初級崗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資格要求等條件,具體內容詳見《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
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采取“誠信+容缺”的方式,承諾在時限要求內取得相關證書及材料的,可以容缺報名。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時限要求: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一般應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須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一般應在2021年6月18日及以前取得。
國內應屆高校畢業生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余人員應在2021年5月18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或持教育部考試中心印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中報名時僅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應于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1年5月18日
(六)招聘崗位“其他要求”欄注明“面向應屆畢業生”的,限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及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八)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九)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
二、報名工作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淄川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ichuan.gov.cn/)“要聞動態”中的“通知公告”欄目。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1日16:00。
網上初審時間: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2日12:00。
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2日16:00。
具體辦法:
(一)職位查詢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本公告招聘崗位為c類教師類崗位。其中:c1類、c2類崗位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c2類崗位在面試時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各招聘崗位的招錄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主管部門認定。報考人員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崗位一覽表及有關政策規定,確保符合擬報考職位的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對招聘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資格條件等內容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可撥打崗位一覽表中的咨詢電話。
(二)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登陸指定報名網站,全面、準確、詳實地填寫、提交個人相關應聘信息,上傳規范電子照片,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可撥打電話(0533-5180349)解決。
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中的誠信承諾書,確認承諾事項后方可報名。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真實一致;提交的應聘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網上報名系統的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須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因未按規定時間、要求提交應聘信息影響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有關要求,個人簡介須填寫高中及以后的學習、工作情況。(簡歷需連續且至今)家庭主要成員情況,須填寫直系血親、夫妻的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
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在初審前可進行修改,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在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截止后,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審核截止2小時前(即5月22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崗位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招聘各環節信息均在淄川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三)網上初審
網上初審,是對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期間隨時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不通過并說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材料。
(四)網上繳費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除經認定符合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應聘人員外,應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棄權。
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殘疾人應聘的,可免筆試考務費。符合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報名截止前(5月21日16:00前)將免筆試考務費有關材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zcjtrsk@zb.shandong.cn),并撥打指定電話進行確認(0533-5180349),具體材料詳見《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免筆試考務費認定結果通過電子郵件回復,未通過認定人員請及時繳費。
(五)取消核減計劃
報名繳費截止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
核減和取消結果將在繳費截止后在淄川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應聘人員將做退費處理,不能改報。
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及時聯系招聘主管部門變更聯系電話。如因通訊不暢原因導致無法應聘,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六)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
報名繳費成功后,報考者應按照規定時間從報名系統中打印《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等報名資料(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簽署《誠信承諾書》等,并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三、筆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試卷、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為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應聘人員可于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含教學基礎知識)和學科知識兩部分,分別占試題分數的30%、70%。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含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等基礎性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學科知識包括學科素養、運用學科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為保證招聘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崗位招聘計劃(以核減后為準)10人以下的1:3、10人及以上的1:2(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定為28人)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上述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具體負責?,F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詳見《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對于棄權和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依次遞補。
(三)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面試采用試講(模擬課堂)、試講(模擬課堂)+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要求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考官一般由7人組成,聘請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崗位面試人員因為人數較多在多個考評組或場次進行面試,則面試分數需按有關規定進行修正,具體修正辦法詳見應聘須知,面試成績以修正后的成績為準。為保證招聘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殘疾人應聘的,可免面試考務費,繳費方式及時間見面試公告。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通過加試面試確定排名順序。
應聘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歸類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五)疫情防控要求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確定參加考試及資格審查人員疫情防控要求詳見《2021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實際,須對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調整的,另行通知。請廣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響考試、資格審查。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其中,應屆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后進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認證后進行。
考察體檢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未按要求提交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檔案審核??疾祗w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等檢查項目。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在淄川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對于符合條件的聘用人員,事業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公告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簽訂合同時按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等正式手續和社保繳費明細為準)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及層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為保障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新招聘人員應聘到教師崗位后,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辭聘,不得參加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服務期滿后在本學年度內,不允許辭聘。
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人事管理規定執行。
六、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具體部門和電話詳見《咨詢、監督電話及公告網址》(附件3)。
應聘人員如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應聘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部門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所有崗位的招聘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川區教育和體育局在淄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下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淄川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淄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淄川區教育和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