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淄川區做好城鎮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為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就業服務城鎮公益性崗位1名?,F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工作內容
1、招聘崗位數量
本次共招聘西河鎮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1名。
2、工作內容
主要負責就業服務、檔案管理,熟練使用電腦制作表格、上報匯總,妥善處理日常事務,
二、招聘對象
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為以下在人社部門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4050”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
3、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5、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中失業登記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用崗位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五)對公職人員或村干部直系親屬報名且符合條件的,經鎮政府研究通過并報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方可上崗,如未如實說明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名下有工商營業執照;企業股東、董事、監事、理事及高層管理人員等;單位在職參保;已享受職工養老退休待遇;從事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已享受過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滿的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集體經濟補貼的村干部、法定代表人不得納入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4日
2、報名地點:西河鎮人民政府人社所(鎮政府便民一樓大廳)
3、報名方式:由本人現場報名。
4、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兩份;
②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兩份;
③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④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復印件兩份;
⑤單親家庭提供單獨作為未成年子女法定監護人的相關證明兩份;
⑥《報名表》、《報名承諾書》、《備案表》各兩份(現場填寫)。
(二)面試
妥善處理日常事務,熟練使用電腦制作表格、上報匯總等。
(三)民主評議
1、參加民主評議人員范圍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2、進行民主評議。
3、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鎮政府出具《鎮(街道)城鎮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匯總表》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公示
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鎮政府公示欄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五)聘用管理
1、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第三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
2、城鎮公益性崗位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經濟補償等規定。
3、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退出機制,一旦退出將即時解除勞務協議。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鎮政府督促退出:通過用人單位吸納、自主創業等方式已實現穩定就業的;自愿退出崗位的;公益性崗位已滿規定期限的;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死亡的;其他須退出崗位的情況。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鎮政府負責清退:申報材料虛假失實的;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他人頂替上崗的;無故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不服從崗位管理或違反崗位管理辦法,造成不良影響的;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經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崗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不符合城鎮公益性崗位條件的。
五、薪酬待遇
工資參照淄川區最低月工資標準(包括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繳納社保。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三)應聘人員身體健康狀況能勝任工作,如發現隱瞞相關情況,將按照管理辦法予以清退。
(四)公益性崗位相關政策如有變動,按上級要求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
西河鎮人民政府1901533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