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縣部署要求,加快推進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根據縣穩就業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高青縣2024年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花溝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員,鄉村公益性崗位5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
二、招聘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單位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
2.在企業擔任股東、理事、董事、監事的(鄉村合作社成員除外);
3.已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正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的;
4.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
5.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社保崗位補貼)且達到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補貼享受累計滿36個月人員;
6.已經從事過城鄉公益性崗位工作或在其他類似崗位有過上崗記錄人員;
7.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其中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報名且符合條件的,要經過花溝鎮研究通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方可上崗,對未如實說明情況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
8.無法滿足上崗最基本的體力、智力等身體條件的;
9.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10.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的;
11.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高青縣2024年花溝鎮城鄉公益性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高青縣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2)
(2)《高青縣2024年花溝鎮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承諾書》(附件3)
(3)“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截圖(操作指南見附件4)
(4)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原件(或電子身份證)和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25日—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高青縣花溝鎮于林管區
4.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花溝鎮人社所、鄉村振興服務站、于林管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民主評議
根據崗位申請報名情況,居住村(社區)組織黨員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等人員對推薦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擬安置人員。個別村居如無法執行以上程序的,由花溝鎮確定民主評議組織形式。
(三)審核公示
花溝鎮審核比對擬安置人員信息。審核通過后,在擬安置人員所在村(社區)等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四)縣級備案
花溝鎮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備案。
(五)聘用管理
擬聘用人員由花溝鎮與其簽訂勞務協議,并辦理相關手續,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協議到期自行終止,是否續簽根據上級政策及實際情況確定。
協議執行期間,若出現招聘條件中“不得應聘”的情形的,自“不得應聘”的情形出現之日起終止協議;隱瞞“不得應聘”的情形的,應追繳自“不得應聘”的情形出現之日第二日起冒領的公益性崗位補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公益性崗位勞務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六)崗前培訓
協議簽訂后組織安置人員聚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廉政教育、崗位職責、服務規范、崗位技能、勞動安全等內容進行崗前培訓,培訓課時、方式等將結合實際確定。
(七)安排上崗
培訓后花溝鎮組織人員上崗,為公益性崗位人員辦理就業登記。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招聘相關信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五)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測評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花溝鎮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3-678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