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有關工作安排,現面向全國引進區委黨校副校長1名。具體如下:
一、引進職位
光明區委黨校副校長(職員六級)1名。
二、引進條件
(一)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選拔任用條件以及廣東省、深圳市關于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二)機關單位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現任副處級及相當職務層次職級的,或現任正科級及相當職務層次職級滿3年的;事業單位現任六級管理崗位的,或七級管理崗位工作滿3年的,或已聘在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崗位的(其中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少于2年)。任職時間計算至2019年10月31日。
(三)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即197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其中現任正科級及相當職務層次職級的(含事業單位七級管理崗位)需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
(五)現為中共黨員。
(六)具有黨校工作經歷優先。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委監委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在其他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確定人選、干部選任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1日18:00止。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或pdf格式掃描文件以文件壓縮包的形式發送到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電子郵箱(zzbgbk@szgm.gov.cn)進行報名,郵件主題按“職位(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副校長)+本人姓名+現單位職務+高校人才網”的格式命名。
(三)報名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深圳市光明區面向全國引進區委黨校副校長報名表》(見附件);
2.近期免冠藍底大一寸彩照(附電子版);
3.有效居民身份證;
4.學歷、學位證書;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任職經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任現職文件;
7.其他個人認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如教學成果、科研成果、課題報告、內參資料等)。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區委組織部根據報名人員情況擇優確定人選,按規定辦理后續事宜。
四、其他事項
(一)公告內所有相關資格條件均截至2019年10月31日。
(二)引進到深圳市光明區工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三)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引進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地址:深圳市光明區牛山路公共服務平臺950室,咨詢電話:0755-88212712、0755-88211660。
附件:深圳市光明區面向全國引進區委黨校副校長報名表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組織部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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