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高青縣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規定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工作經歷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在部隊服役、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期間的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工作年限計算至2024年1月。
定向招聘崗位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范圍及有關要求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