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選聘2人公告已發布,報名方式:采用郵件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17:00。華圖事業單位考試網特別整理了2019廣東事業單位考試公告,助考生順利通過考試。以下是公告詳情:
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選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以下簡稱光明區委黨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博士人才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及要求
(一)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選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規定的職員選聘條件。
(二)符合本公告及《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公開選聘博士人才職位表》(見附件1)規定的職位條件。
(三)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見附件2)。
(四)工作經歷、年齡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5月24日。
(五)報考者成功錄用后,需按用人單位規定時間到崗。
(六)身體健康。
(七)報名者須符合任職回避制度有關規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14年5月以來,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其他屬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應聘的。
二、選聘流程
(一)選聘報名
1.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9年5月24日17:00。
2.選聘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發至用人單位郵箱,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郵箱地址:qwdx@szgm.gov.cn
3.選聘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報名表》(見附件3);
(2)《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報名信息簡表》(見附件4);
(3)個人有效身份證;
(4)學歷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相關學歷及學位證書的需簽署承諾書;在國(境)外獲得的學位,須提供相關引進國(境)外智力辦公室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認證》);
(5)職稱證或技術等級證(應屆生除外);
(6)計劃生育材料(報名時須書面聲明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有關材料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證明本人符合選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相關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或者掃描件)。
(二)資格初審
光明區委黨校組織專家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崗位特點,通過查閱資料、面談等辦法對報考者綜合評價,按各崗位擬聘用名額的5倍擇優確定進入適崗能力測試人選。
若某崗位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5倍,則該崗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都列為適崗能力測試人選。在審核過程中,出現考生材料不齊、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面談時間另行電話通知,請報名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三)適崗能力測試
1. 測試時間及地點
測試時間及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 測試形式及組織
測試由光明區委黨校負責組織,測試的具體形式另行通知。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
3. 入圍體檢人選確定
考生適崗能力測試完畢,根據考生的綜合表現,由光明區委黨校最終確定入圍體檢人選。測試結果和入圍體檢人選由用人單位電話通知。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將不進入下一選聘環節。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同時核實報考人員提供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經考察不合格的,由選聘單位報請光明區組織人事部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適崗能力測試、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未獲聘用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投訴受理部門:光明區委黨校,電話:0755-27106366),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選聘辦法》(深人規〔2012〕16號)等有關規定的,由選聘單位按規定時間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八)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選聘單位按規定與所聘人員約定試用期6-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九)其他事項
1.所聘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單位可提供人才周轉房。
2.對在公開選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職員選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3.公開選聘期間,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本次選聘對進入適崗能力測試的考生給予適當交通補貼。
5.報考者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選聘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光明區委黨校負責解釋。
考生咨詢電話:0755-27106366。
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
2019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1.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公開選聘博士人才職位表.docx
附件2.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xls
附件3.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4.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黨校公開選聘博士人才報名信息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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