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度臨淄區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臨淄區綜合類崗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應聘臨淄區綜合類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A1、A2類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A3類崗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A4類崗位經現場報名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首批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棄權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資格審查只進行一次。取消面試資格及遞補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適時在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www.linzi.gov.cn)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首批資格審查
時間:2024年4月23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點: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3樓會議室(臨淄區桓公路9號)。
應聘“面向社區黨組織書記”、“面向村黨組織書記”定向招聘崗位的,請前往行政辦公中心628房間進行資格審查。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但被審查為缺件的,可在4月24日(周三)下午16:30前補充材料,補充材料審查地點: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05室(桓公路9號)。
(二)遞補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根據資格審查結果,適時公布取消資格人員名單及遞補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組織遞補資格審查工作。
時間:2024年4月29日(周一)上午8:30—11:30。
地點: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05室(臨淄區桓公路9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但被審查為缺件的,可在4月30日(周二)下午16:00前補充材料,補充材料審查地點: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05室(臨淄區桓公路9號)。
三、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需提交的材料
(一)A1、A2、A3類崗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各1份;A4類崗位:《2024年度臨淄區事業單位面向社區(村)黨組織書記定向招聘崗位報名表》。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丟失的可提交臨時身份證。
(三)學歷、學位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具體包括:
1、符合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驗證打印)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
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還需提交學校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說明。
招聘崗位要求具體方向、應聘人員學歷證書上未注明的,還需提交能體現具體方向的就業推薦表、畢業論文答辯登記表、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相關情況說明等材料之一。
2、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交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學位證書。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畢業生還需提交教育部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驗證打印)。軍隊系統相關學位授予單位頒發的學位除外。
3、按照新舊專業對應關系應聘的人員,屬于根據所學方向不同分別劃入不同專業情況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所學具體方向的說明材料,由招聘主管機關認定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4、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需同時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和原版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對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還需同時提交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結果。
5、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教研廳〔2016〕2號和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4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材料;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提交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及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并作出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承諾。
(四)高級技校及技師學院畢業生還需提交與專業、學歷相符的高級工或預備技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六)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說明或解聘材料。
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說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雙方公章。
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說明或解聘材料。
其中,報名時屬在職人員、后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提交解除勞動合同書、解除就業協議書等材料之一或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說明(時間應在報名時間之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不需要提交。
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確有困難的,經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七)應聘“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戶口簿;入伍批準書;退役審批表;獎勵登記表;軍人殘疾等級評定表;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役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有關登記、說明材料;處分材料。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檔案考核,由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結合本人檔案原始記載確定檔案考核結果。對于加分項目,本人提交材料必須齊全,且須與檔案記載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加分。對于減分項目,根據本人檔案記載進行。檔案考核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加分材料具體為:
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須提交立功獎章、立功受獎證書、立功受獎通知書、立功喜報。
獲士兵(士官、義務兵)獎勵的,須提交立功獎章、立功受獎證書、立功喜報。
因戰因公被評為五至八級殘疾等級的,須提交殘疾軍人證。
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役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需提交師以上機關對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及級別、服役地、服役起止時間的說明材料。
為審查效率,以上材料請按上述順序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等規定處理。
(二)資格審查須由考生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聯系招聘主管機關。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4年度臨淄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533—7223131
附件1:2024年度臨淄區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首批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xls
名單詳見:http://www.linzi.gov.cn/art/2024/4/12/art_5304_2806277.html
中共臨淄區委組織部
臨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4月12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