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
2023年張店區公開招聘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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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市部署要求,加快推進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根據市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淄博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2023年崗位計劃>;的通知》(淄就辦〔2023〕1號)規定,經研究,張店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3年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798名,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6名?,F將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主要安置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在此基礎上,安置“4050”失業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殘疾人、連續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等就業困難人員。
(二)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戶籍在村民委員會的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二孩媽媽等群體,原則上在崗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二、招聘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名下有工商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或是企業股東的人員;
2、在單位在職參保人員;
3、已享受職工養老退休待遇的人員;
4、已享受用人單位吸納、靈活就業等社保崗位補貼且達到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規定中補貼享受最長年限的;
5、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其中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報名且符合條件的,要經過鎮(街道)研究通過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方可上崗,對未如實說明情況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
6、已經從事過城鄉公益性崗位工作并退出的;
7、其他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上崗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鄉村公益性崗位一覽表》(附件1)、《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附件2)。
其中,第一批未招滿的5個垃圾分類員崗位轉為城市管理類綜合崗,納入本次招聘,同時將第一批垃圾分類員崗位更名為社區衛生督導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張店區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3)或《2023年張店區鄉村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4)、《2023年張店區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承諾書》(附件5)、《2023年張店區城鄉公益性崗位備案表》(附件6)。注:備案表僅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報名提供;
(2)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原件(或電子身份證)和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
(3)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其中離異者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喪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戶籍注銷的證明。
2.報名時間:2023年9月21日—28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報名截止時間直至崗位招滿為止)
3.報名地點:張店區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附件7)。
4.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各鎮(街道)人社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民主評議
城鄉公益性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村居組織部分黨員代表、居民(村民)代表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相關人員。個別村居如無法執行以上程序的,由鎮(街道)確定民主評議組織形式。
(三)公示
招聘結束后,各鎮(街道)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其所在村居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四)審核備案
各鎮(街道)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相關情況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備案。
(五)聘用管理
1.擬聘用人員由第三方與其簽訂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第三方公司由鎮(街道)按規定自行確定并辦理相關手續,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務合同期限為1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期限為6個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公益性崗位勞務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退出機制,具體情形參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81號),一旦退出將即時解除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
(六)培訓上崗
鎮(街道)聚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廉政教育、崗位職責、服務規范、崗位技能、勞動安全等內容,多形式開展崗前培訓,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到位,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薪酬待遇
城鎮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統一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
鄉村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在崗人員統一購買每年10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招聘相關信息在“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五)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測評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張店區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詳見《2023年張店區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附件7)
區監督電話:0533-2868869
附件:1.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鄉村公益性崗位一覽表
2-1.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房鎮鎮)
2-2.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車站街道)
2-3.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體育場街道)
2-4.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和平街道)
2-5.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科苑街道)
2-6.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馬尚街道)
2-7.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公園街道)
2-8.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一覽表(湖田街道)
3.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4.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鄉村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5.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承諾書
6.2023年張店區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備案表
7.2023年張店區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張店區就業和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2023年9月20日
來源:張店區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