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高青縣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23年5月16日發布,本次淄博高青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應聘管理崗位或初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50周歲及以下(1972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等要求。
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采取“誠信+容缺”的方式,承諾在時限要求內取得相關證書及材料的,可以容缺報名。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時限要求: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3年5月24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時限可適當延長,最多不超過2個月。
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3年5月24日。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其他要求。
工作經歷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在部隊服役、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期間的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5月24日。
定向招聘崗位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范圍及有關要求設置,具體條件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六)適應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八)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畢業生”崗位是指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1-2022年)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九)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23年淄博市高青縣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 筆試時間:2023年6月22日9:00—11:00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復習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