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2〕108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字〔2024〕37號)、《淄博市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實施辦法》(淄人社發〔2024〕3號)文件規定,為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經研究決定,面向脫貧享受政策人員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共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242名,均為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本次招聘的鄉村公益性崗位為臨時性、輔助性崗位,勞務協議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我縣開發的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為鄉村振興服務崗。鎮(街道)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高青縣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
位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
我縣2022、2023曾經有過公益性崗位工作經歷且現已離崗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一般為18--65周歲人員。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確需兜底幫扶安置的,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但在崗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對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報名且符合條件的,經鎮(街道)研究通過并報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方可上崗,對未如實說明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并追回已發放的相應資金。
不得申請人員:
1.通過用人單位吸納、自主創業等方式已實現穩定就業的;
2.在企業擔任股東、理事、董事、監事的(鄉村合作社成員除外);
3.已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正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的;
4.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
5.享受過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滿的;
6.無法滿足上崗最基本的體力、智力等身體條件的;
7.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8.不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的;
9.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10.享受過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滿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高青縣戶籍;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三)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官方網站發布需求公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過村(社區)公開欄、微信群等渠道公開張貼本公告。
(二)報名申請。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員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通過村(社區)向鎮(街道)申報,提交相關資料,認真填寫《鄉村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高青縣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證、“一本通”賬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由各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核實并提供證明、誠信承諾書、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證明及“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截圖。
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報名時還需填報備案表。
2.報名時間:2024年9月4日—9月6日17:00前
3.報名地點:所屬管區
4.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根據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范圍、招聘條件和報名材料等,由各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會同各村(社區),依據崗位職責和報名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或能力測試,并對報名人員身體狀況進行評估,測試形式由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9月7—9月8日
(三)民主評議
1.參加民主評議人員范圍為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2.由招聘崗位所在村(社區)組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民主評議。
3.擬聘用人選確定后由各鎮(街道)出具《高青縣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花名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4.要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相關人員。
(四)審核公示。各鎮(街道)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其所在村(社區)公示欄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五)縣級審批。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經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后,確定聘用。上崗期間,本人領取營業執照、單位參保等情況的,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根據有關規定,存在須退回補貼情形的,退回已發放的崗位補貼。
(六)協議簽訂。對擬聘用的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由鎮(街道)與其簽訂勞務協議,并及時將崗位和人員等信息錄入城鄉公益性崗位精準管理系統。協議一式二份,用人單位、公益崗人員各執一份。
(七)崗前培訓。實行免費崗前培訓制度,各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自行組織開展崗前培訓,使其掌握崗位所需的基本規范和技能,熟悉崗位工作標準和相關要求。零散上崗人員由崗位開發主體或委托培訓機構靈活采取各種方式進行培訓。堅持安置一人、培訓一人、合格一人、上崗一人,無特殊原因,不得先上崗后培訓。
(八)安排上崗。各鎮(街道)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通知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按時上崗,依據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開展工作,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建立人員管理臺賬。
五、薪酬待遇
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現行我縣小時最低工資為18元/小時)。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本次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待遇為756元/月(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
鄉村公益性崗位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等規定。
七、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應保證材料真實,如發現材料虛假失實或隱瞞個人信息的,將按照管理辦法取消聘用資格或清退,并追回已發放補貼。
(二)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鎮(街道)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社區)集體經濟補貼的村(社區)干部不得納入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
(三)根據《關于開展農民工就業創業支持行動的通知》(魯人社字〔2023〕1號)相關規定,從事非全日制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在確保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可采取適度靈活的管理方式,允許其同時從事其他靈活就業,靈活就業收入水平超出當地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應退出崗位。
(四)招聘相關信息通過“高青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及時登錄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五)此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均不收取費用。
(六)本輪招聘崗位根據工作實際需求設置,若工作需求發生變化,崗位隨之調整,如崗位取消,勞務協議隨之終止。
(七)公益性崗位人員名下有營業執照、已享受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且達到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規定中補貼享受最長年限的、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由他人頂替上崗的、在崗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及時退出崗位,次月起停止發放補貼。
(八)本次招聘所有資料均報人力資源人社保障部門備案一份。
八、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縣監督電話:0533--69513050533—6961359
鎮(街道)監督電話:可查閱《2024年高青縣鄉村公益性崗位一覽表》
附件1
高青縣2024年鄉村公益性崗位一覽表
(鄉村振興服務崗)
序號 |
鎮(街道) |
崗位名稱 |
崗位職責 |
公益崗位 計劃數 |
1 |
田鎮街道 |
鄉村振興服務崗 |
積極參與美麗鄉村創建和村居環境衛生整治等活動,保持家庭潔美,履行農村保潔,引導村民自覺規范存放垃圾,教育勸說亂堆亂放、亂貼亂涂等影響環境衛生等不良行為;宣傳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民生法律法規,熟悉脫貧政策和幫扶措施,協助做好脫貧人口政策宣傳工作;協助做好脫貧人口相關信息統計工作,提高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信息統計時效性,對存在返貧新致貧風險狀況戶要及時上報;完成鎮(街道)、村安排的其他工作。 |
19 |
2 |
蘆湖街道 |
16 |
||
3 |
青城鎮 |
41 |
||
4 |
高城鎮 |
52 |
||
5 |
黑里寨鎮 |
29 |
||
6 |
唐坊鎮 |
16 |
||
7 |
常家鎮 |
14 |
||
8 |
花溝鎮 |
28 |
||
9 |
木李鎮 |
27 |
||
合 計 |
242 |
附件2
各鎮(街道)報名咨詢電話 |
|
鎮(街道) |
聯系電話 |
田鎮街道辦 |
0533-6972217 |
蘆湖街道辦 |
0533-6950252 |
青城鎮 |
0533-6730176 |
高城鎮 |
0533-6315005 |
黑里寨鎮 |
0533-6765335 |
唐坊鎮 |
0533-6356728 |
常家鎮 |
0533-6990525 |
花溝鎮 |
0533-6788708 |
木李鎮 |
0533-6916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