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淄博市第四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疫情防控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1976年4月9日以后出生);應聘副高級崗位的,年齡應在50周歲及以下(1971年4月9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以身份證記載為準。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技能等要求。
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采取“誠信+容缺”的方式,承諾在時限要求內取得相關證書及材料的,可以容缺報名。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時限要求: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2年4月9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時限可適當延長,最多不超過2個月。
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2年4月9日。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1.我市各級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及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2.現役軍人。
3.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嚴禁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的情形。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流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9日09:00-4月14日16: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登錄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s.zibo.gov.cn/)或淄博衛生人才網(http://www.zbwsrc.cn/)“通知公告”報名入口,按要求填寫相關個人應聘信息,上傳學歷、學位、技術資格等有關材料,并在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內提交。本次招聘市屬事業單位與部分區縣同
(二)資格初審
1.審核時間:2022年4月9日09:00-4月15日12:00。
2.審核方式: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結果負責。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予以審核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予審核通過并說明原因。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詳見附件1《2022年淄博市市屬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疫情防控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以下簡稱《咨詢監督電話》)。
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審核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經審核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審核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審核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審核時間截止2小時前(即4月15日10:00前)再次上傳修改完善后的原崗位報名信息。
網上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三)考試
為提高招聘效率,本次考試采取線上視頻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面試執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排名順序。
面試具體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以面試公告為準。
(四)考察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照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首批考察體檢按成績排序1:1的比例等額進行。考察的同時須進行資格審查,即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具體要求詳見《應聘須知》。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在職人員未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淄博衛生人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市衛生健康委提出聘用意見,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三、有關說明
(一)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規定時間參加報名、考試、考察和體檢等環節;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應聘人員報考時,對填報內容有疑問的,請仔細閱讀《應聘須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淄博市有關部門適時發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實。
淄博市第四人民醫院人事科 0533-29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