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蠡縣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
公告
經蠡縣縣委、蠡縣人民政府批準,現公開招聘警務輔助工作人員16名。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4名。此次招聘的人員由蠡縣紀委監察委、蠡縣公安局共同管理,從事留置對象陪護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管理分配。
2、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復員退伍軍人需高中以上學歷。
3、具有蠡縣戶籍,年齡18周歲至30周歲(1989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
4、身體健康,體型端正,舉止大方,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嚴重近視,心理健康,本人及直系親屬、近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沒有受過行政、刑事處罰。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因工作需要具備隨時參加異地陪護工作的條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12日
報名地點:蠡縣東通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蠡縣建設銀行對面往西印刷廠內二樓)
聯系電話:0312-6227668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軍人證)填寫報名表。(照片現場采集)
(三)組織考試
1、領取準考證: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4日(帶身份證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2、筆試
筆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聘請異地專家命題,采取百分制,以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時事政治、政治理論和有關的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適應工作的基本素質。題型全部為客觀題。筆試成績當天進行公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招錄人員按筆試成績2:1進入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
測試時間:2019年6月16日
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由專業人員具體負責體能測試的組織實施。測試時考官臨時確定并抽簽分組。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女子體能測試項目為400米跑、仰臥起做、立定跳遠,滿分100分。體能測試成績當天進行公示。
4、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各50%記分。
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進行錄取,如末位成績出現并列,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體能測試成績并列的,按照退伍軍人、本科、大專的順序擇優錄用。
(四)政審及體檢
考試通過后,在報名處領取政審表、體檢表。(2019年6月17日在蠡縣中醫院進行體檢)
(五)公開公示
將綜合成績、體檢、政審結果和招聘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依次遞補。
五、相關待遇
(一)簽訂聘任協議
公示期滿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試用期三個月,期滿能適應工作的簽訂聘任協議,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不能適應工作的不予聘任。
(二)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我縣目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執行,以后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相應調整;另根據工作表現按輔警標準發放績效工資;按照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最低繳納基數繳納“五險”,個人應繳部分由勞務派遣機構代扣代繳。
六、組織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任,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聘期內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適應工作的。
(二)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四)未經單位批準,從事其他活動,影響正常工作的。
(五)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或協議約定可解聘情形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