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9]1號)《山東省公費師范畢業生(定向淄博)就業實施辦法(試行)》(淄教人字[2020]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4年淄博市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競崗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競聘崗位詳見《2024年淄博市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競崗選聘崗位表》(見附件)。
二、競聘范圍及條件
本次公告的競聘范圍為2024年畢業的山東省公費師范生(含2024年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的省屬公費師范生)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按照《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規定接受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
2.已經與淄博市教育局簽訂《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書》;
3.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的省屬公費師范生已與淄博市教育局簽訂《山東省公費師范生補充協議登記表》;
4.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024年度被高校錄取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以及《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規定不符合條件的,不參加本次競崗選聘。
三、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5月9日上午9:00-5月11日12:00。
2.資格審查時間:5月9日上午9:00-5月11日16:00。
(二)報名要求
滿足競聘范圍及條件的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要仔細閱讀公告內容,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淄博市教育局官網(http://edu.zibo.gov.cn/)進入“2024年淄博市省屬公費師范生競崗選聘報名入口”報名。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真實一致;提交的應聘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報名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省屬公費師范生在競崗選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資格審查
市教育局選派專人負責對報名人員應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競崗選聘工作全過程,若發現不符合競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競聘資格,并按照《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于2024年5月16日10:00起,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5月18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二)面試內容及方式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面試者的理論素養、思維及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及業務技能、語言表達、舉止儀表、板書設計書寫等。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考生在閱題室準備時間為20分鐘,考生在面試室試講時間為8分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在閱題室準備時間為20分鐘,考生在面試室試講時間為5分鐘。試講內容按照公費師范生所學專業對應的任教學科確定。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每個面試室面試全部結束后,分學科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同一個學科人選中出現面試成績相同的,采用當場加試答辯題的辦法確定排名先后順序。
面試全部結束后,分學科、分學歷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并現場公布。
面試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五、選崗
面試結束后進行現場選崗,同一學段學科學歷的人員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并簽字確認。每名選崗人員只有一次機會,在選擇崗位之前放棄或選擇崗位之后放棄的,均視為違約,按《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和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簽署的協議書中規定的違約情形處理。選崗時,同時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并與選崗人員對接其他事項。選崗結束后,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簽訂就業協議,并按規定時間完成網簽協議。
六、考察體檢
選崗結束后,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成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相應選崗人員的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走訪、考察談話等多種形式,對考察人選進行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考察,并對人選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復查。政治素質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履職回避等。業務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心理素質等。同時,要按照干部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人選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撰寫考察材料。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考察體檢合格的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其入學時與淄博市已簽訂的協議。未按規定時間取得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按照《山東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和其入學時與淄博市已簽訂的協議書中規定的情形辦理相應手續。
七、公示聘用
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經考察、體檢均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違約有關規定處理。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當地農村學校間流動或從事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其他特殊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在簽訂聘用合同時要予以明確。
八、其他
參加競聘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33-3182501。
附件:2024年淄博市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競崗選聘崗位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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