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職業學院招聘緊缺專技人才公告
為促進我院師資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淄博市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淄博職業學院招聘緊缺專技人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學校要求
“雙一流高校i類”,允許應聘的人員范圍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一流學科畢業生(高校及學科名單詳見附件3)。
“雙一流高校i類”高校及學科名單如有變化以官方網站最新公布為準。
(二)高校畢業生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文件要求:“要加大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公開招聘力度,今明兩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其他要求”欄注明“面向高校畢業生”的,限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19、2020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應聘。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位、學歷、專業、資格等具體要求。
5、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20年淄博職業學院招聘緊缺專技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有關說明
1、《崗位一覽表》“專業要求”欄中所列專業,如無特殊說明均指具體專業(二級學科),不含同名一級學科下的其他專業。
2、招聘專業的審核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3、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4、應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需有對應關系。
5、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20年12月8日及以前取得。
6、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被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通過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確定聘用人員。
(一)網上報名
1、時間安排:
應聘人員報名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5:00。
2、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
(1)報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承諾事項處需本人簽名。
(2)符合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
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的,還需提交學校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二級學科)的證明。
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交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學位證書。
(4)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之一。
(5)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可參照附件4樣式出具)或解聘證明。
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證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雙方公章。
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
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確有困難的,經學院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3、報名方式及要求:
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發送到學院電子郵箱(c2828010@163.com)進行報名。所需材料要按應聘人員報名表(word電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簽字的應聘人員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按順序掃描合并至一個pdf文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發送。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招聘崗位+姓名”。
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相關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電腦顯示的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對于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學院資格初審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7:00。
學院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明確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應聘人員需及時查看郵箱,未按時提交補充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與面試
1、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和崗位具體條件進行審核,并驗看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交材料的原件。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由學院確定,并提前3天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本人持身份證、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和有關材料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2、面試:
面試一般采取現場面試的方式。具體面試方式、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學院確定,并提前3天告知應聘人員,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絡暢通。
面試由學院組建考評組,對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
面試執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3、簽約: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排名順序確定考察人選,簽訂就業協議書,并在學院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和考察人選名單。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工作由學院負責組織,其中應屆畢業生的考察、體檢在按期畢業后進行。
1、考察:
學院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評價。必要時可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單位),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單位工作業績)及綜合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結合檔案和有關資料再次核實考察人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
2、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察人選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公示和聘用
學院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高校連續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且具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試用期滿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并考核合格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初次就業人員在2個考試周期內不能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按照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納入人員控制總量實名制。
五、組織實施與監督
本次招聘緊缺專技人才工作,學院成立招聘工作機構,專門負責招聘有關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學院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淄博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3-2828759
監督電話:0533-2348608
淄博職業學院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