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東淄博市博山區衛生健康系統所屬衛生院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人公告已發布,中公醫療衛生網為大家提供醫療衛生招聘相關備考資料和輔導課程。更多衛生人才招聘信息,可點擊山東衛生人才招聘欄目。
根據博山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2022年博山區衛生健康系統所屬衛生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名(詳見附件1《2022年博山區衛生健康系統所屬衛生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技能等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7、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應聘須知(附件3)。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認定。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2022年博山區衛生健康系統所屬衛生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博山區衛生健康局(縣前街46號)四樓會議室。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6日8:30—17:00(共1天)。
報名提報材料:
1、附件2《2022年博山區衛生健康系統所屬衛生院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原件;
2、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時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公章。
現場初審:報名時,對應聘人員相關資料進行初審,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相關材料復印件、報名表留存備案。經初審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0元。
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時幫扶人口、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以及殘疾人應聘的,可免筆試考務費。符合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應聘人員,將免筆試考務費有關材料現場初審時一并提交(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通過認定人員報名繳費截止后統一進行免繳費處理。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試卷、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博山區衛生健康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資格審查由博山區衛生健康局具體負責。筆試后,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要求如下: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其中,說明類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單位留存;證書、檔案類材料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原件退回,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檔案類材料無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的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1.報名表、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各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身份證丟失的可提交臨時身份證。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學歷、學位、專業有關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具體包括:
⑴符合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應聘人員學歷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還需提交學校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說明。
招聘崗位要求具體方向、應聘人員學歷證書上未注明的,還需提交能體現具體方向的就業推薦表、畢業論文答辯登記表、成績單、學校出具的相關情況說明等材料之一。
⑵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還須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等材料。
⑶按照新舊專業對應關系應聘的人員,屬于根據所學方向不同分別劃入不同專業情況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能說明所學具體方向的相關材料,由招聘單位認定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4.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
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時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公章。
其中,報名時屬在職人員、后解除勞動關系的,應提交解除勞動合同書、解除就業協議書等材料之一或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說明(時間應在報名時間之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不需要提交。
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以上為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