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臨淄區衛生健康系統鎮衛生院所轄村衛生室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臨淄區衛生健康系統“區招鎮管村用”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類別及考試形式
本次招聘崗位為衛生類崗位,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臨淄區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本次招聘為初級專技崗位,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等要求。
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12月16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
(五)適應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六)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七)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八)不能應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7.《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的情形。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根據行業特點和崗位實際制定,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取得資格、從事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臨淄區衛生健康局認定。詳見《2023年臨淄區衛生健康系統“區招鎮管村用”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報名與初審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線上報名、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6日09:00—12月20日16:00。
初審時間:2023年12月16日09:00—12月20日18:00。
(一)線上報名:報名采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電子郵箱:lzqwjxtqzzgcy2023@zb.shandong.cn。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如實填寫個人應聘信息,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每人限報1個崗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發送(以郵箱顯示收到郵件時間為準)或未按要求發送報名材料的,以及以虛假信息報名的,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將以下材料打包成文件夾壓縮包以“招聘崗位+姓名”命名發送,并撥打咨詢電話進行確認(0533-7181093 、 0533-7181253)。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
2.報名表(見附件2)pdf。正面張貼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反面個人承諾需本人手寫簽字。
3.學歷、學位、專業有關證書材料pdf,具體包括:
(1)符合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
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應聘人員學歷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類)的,還需提交學校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說明。
(2)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還須提交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等材料。
(3)按照新舊專業對應關系應聘的人員,屬于根據所學方向不同分別劃入不同專業情況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交能說明所學具體方向的相關材料,由臨淄區衛生健康局認定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pdf。證書丟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記表等材料。
5.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可參照附件3樣式出具)pdf。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可參照附件4樣式出具)或解聘材料。
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時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公章。
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
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確有困難的,經臨淄區衛生健康局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真實一致,提交的應聘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報名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咨詢電話(0533-7181093 、 0533-7181253)。
(二)報名初審:報名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發送郵件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F場資格審查與報名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臨淄區衛生健康局選派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并提供咨詢服務。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
報名信息通過初審后,不能更改。
(三)取消、核減計劃:報名截止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規定開考比例相應取消招聘崗位或核減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核減計劃情況在“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招考、招聘信息”專欄公告。
五、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知識,具體要求以筆試公告為準。公告將在“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招考、招聘信息”專欄發布,請考生注意關注。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以核減后為準),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
(二)資格審查
“區招鎮管村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向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并按規定程序在“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招考、招聘信息”專欄面向社會公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要求以面試公告為準。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崗位,進行加試或按照預先約定條件確定排名順序。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計劃的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首批考察體檢按成績排序1:1的比例等額進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在職人員未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招考、招聘信息”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放棄擬聘資格或者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可從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選中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臨淄區衛生健康局將聘用人員材料報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并辦理各項手續,最低服務年限5年。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應聘合并招聘崗位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八、招聘人員的使用和管理
按照“區招、鎮管、村用”的模式,公開招聘的“區招鎮管村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由臨淄區衛生健康局公開招聘、鎮衛生院管理、村衛生室使用。使用鄉鎮衛生院事業編制,按照鄉鎮衛生院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由報考鄉鎮衛生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到所轄村衛生室工作。
九、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應聘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將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臨淄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臨淄區衛生健康局 0533-7181093 、0533-7181253
監督電話:
臨淄區紀委監委駐區衛健局紀檢監察組 0533-7176761
公告網址:
“臨淄區人民政府網站—臨淄區衛生健康局—招考、招聘信息”專欄
(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wsjkj/channel_5fbf19ab930b977b8bab6eca/)
招聘郵箱:
lzqwjxtqzzgcy2023@zb.shandong.cn
臨淄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