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縣部署要求,加快推進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根據縣穩就業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高青縣2024年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經研究,高城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人員,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71名,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68名,城鎮公益性崗位3名?,F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主要安置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在此基礎上安置其他類型就業困難人員。
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在此基礎上,安置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未就業單親家庭成員、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登記失業的“二孩媽媽”。
二、招聘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單位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
2.在企業擔任股東、理事、董事、監事的(鄉村合作社成員除外);
3.已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正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的;
4.正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
5.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社保崗位補貼)且達到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補貼享受累計滿36個月人員;
6.已經從事過城鄉公益性崗位工作或在其他類似崗位有過上崗記錄人員;
7.公職人員(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職人員)鎮備案且受財政供養或村集體經濟補貼的村干部;其中公職人員或村干部直系親屬報名且符合條件的,要經過高城鎮研究通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方可上崗,對未如實說明情況的,按申報材料虛假失實予以清退;
8.無法滿足上崗最基本的體力、智力等身體條件的;
9.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10.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的;
11.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高青縣2024年高城鎮城鄉公益性崗位一覽表》(附件1)。
為確保崗位設置合理、有效發揮作用,在確保崗位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根據各村實際報名情況或對崗位設置類型進行個別調整。最終崗位設置由鎮負責解釋。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高青縣2024年高城鎮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兩份;
(2)《高青縣2024年高城鎮城鄉公益性崗位報名承諾書》(附件3)一式兩份;
(3)“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序截圖(操作指南見附件4)一式兩份;
(4)本人有效期之內身份證、“一本通”賬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兩份;
(5)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其中離異者提供《離婚證》,喪偶者提供配偶死亡、火化或戶籍注銷的證明各一式兩份;
(6)殘疾人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7)公職人員或村干部直系親屬報名時還需填報備案表(附件5)。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3.報名地點:高青縣高城鎮各村所屬管區
4.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高城鎮人社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民主評議
根據崗位申請報名情況,居住村組織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員對推薦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擬安置人員。個別村居如無法執行以上程序的,由高城鎮確定民主評議組織形式。
(三)審核公示
高城鎮審核比對擬安置人員信息。審核通過后,在擬安置人員所在村等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四)縣級備案
高城鎮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備案。
(五)聘用管理
1.擬聘用人員由高城鎮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并按規定自行確定并辦理相關手續,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以實際簽訂期限為準。協議到期自行終止,是否續簽根據上級政策及實際情況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2.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退出機制,具體情形參照《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加強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81號),一旦退出將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六)崗前培訓
高城鎮協議簽訂后組織安置人員聚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廉政教育、崗位職責、服務規范、崗位技能、勞動安全等內容進行崗前培訓,培訓課時、方式等將結合實際確定。
(七)安排上崗
培訓結束后高城鎮組織人員上崗,為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辦理崗位登記。
五、薪酬待遇
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我縣小時最低工資為18元/小時)。按照每人每年不超過100元的標準,統一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本次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待遇為756元/月(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
城鎮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統一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招聘相關信息在“高青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布。
(五)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測評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高城鎮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3-6316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