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及要求
擬招聘村級動物防疫員13人, 由博山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派往各鎮辦(含屠宰場)工作。
(二)崗位職責
1、主要承擔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宣傳、動物強制免疫注射、畜禽標識加掛、免疫及養殖檔案建立、動物疫情報告、畜禽養殖統計和信息化基層數據維護等公益性任務;
2、協助做好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動物診療、投入品及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3、輔助實施飼養場、屠宰場、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監管,開展養殖業政策性保險的協保理賠;
4、配合監測采樣、疫情調查和撲滅,指導養殖場戶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動物胴體無害化處理及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5、參與基層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和服務。
(三)待遇
按照年度內山東省政府公布的博山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繳納五險(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從工資中扣除);用人單位不提供交通和食宿。
(四)人員管理
實行勞務派遣制,與淄博國益勞動事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往博山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工作。
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較強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
2、熱愛動物防疫工作,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無違法犯罪記錄;
3、博山區常住戶口或常住人口;
4、1981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
5、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具有鄉村獸醫資格證、執業獸醫資格證,或有畜牧獸醫工作學習經歷者,可放寬到45周歲(1976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6、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附件2)或解聘證明。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證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的公章。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考、聘用:
(1)、觸犯法律,正在立案偵查的,刑滿釋放、受過強制性教育措施的。
(2)、黨員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未滿2年的,受留黨察看處分期滿恢復黨員權利未滿2年的,受開除黨籍處分的。
(3)、被列入失信名單、有失信行為的。
(4)、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報名及錄用
1、報名時間:2021年2月24日-2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博山區政務服務中心第一分中心一樓(博山區雙山街3號)。
3、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2021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村級動物防疫員報名表》(附件1),《2021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村級動物防疫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學歷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證號);
(5)、社保繳費證明(女35周歲以上須提供)
4、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進行報名,逾期不報或提交材料不全者,無法進行考試。報名信息一經提交審核,不得隨意改動和退回。
5、考試需繳納考務費。
考試
待報名結束后統一發布考試公告,根據報名人數確定考試方式及考試費用。
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和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招聘相關標準執行。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擔。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對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從本崗位考生中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具體事宜詳見體檢公告。
公示、聘用、管理和待遇
1、經考試、體檢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由博山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組織擬聘用人員根據成績排名依次挑選單位。
2、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淄博國益勞動事務代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訂立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辦理,派遣至博山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工作,由博山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統一管理和調配使用。聘用人員崗位試用期為2個月。
3、聘用人員應服從工作調劑,合同期限內,嚴格執行區業務管理部門及所在鎮(街道)相關規章制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
應聘人員請隨時關注博山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www.boshan.gov.cn)查看相關公告,本次考試無特殊情況一律不進行電話通知,因本人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
關于招聘未盡事宜,以博山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局)、博山區國益勞動事務代理有限公司解釋為準。
咨詢電話: 0533-4282145、0533-4258158
相關附件下載:000hfg
原標題:2021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村級動物防疫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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