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市立醫院“雙一流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現就2020年淄博市市立醫院“雙一流大學”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范圍為:“雙一流高?!?,即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高校名單詳見附件2)。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學位、學歷、專業、資格等具體要求。
4.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6.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臨床醫學類等相關專業
(二)學歷學位要求
1、本次特招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專業應有對應關系。招聘專業的審核一般按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應屆畢業生可暫按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的專業進行審核。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2、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須在2020年11月21日及以前取得。
四、招聘辦法
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并簽約,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名校人才特招主要為我市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已通過名校人才特招與淄博市各級事業單位簽約人員不得應聘。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
應聘人員報名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17:00。
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資格初審時間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1日17:00。
1.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lzqrmyyzhaopin@163.com)進行報名。所需材料要按應聘人員報名表(excel電子版)(附件1)+其他材料(本人簽字的應聘人員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按順序掃描合并至一個pdf文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發送。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姓名”。
2.報名需提交的電子材料:
(1)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掃描pdf版)、身份證原件(掃描pdf版);
(2)學歷、學位有關材料,具體包括:
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畢業證書上未注明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的,網上報名時還需向招聘主管部門說明具體專業、方向,待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或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報告等材料。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明確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報名、初審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站公布報名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工資待遇:按醫院規定執行。
五、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
淄博市市立醫院 人力資源科0533-7162878
附件1:淄博市市立醫院“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應聘人員報名表.doc
淄博市市立醫院
2020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