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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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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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應聘初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技崗位的,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資格等要求。
5.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專業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服從組織安排。
6.符合招聘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其他要求。
工作經歷是指與企業或學校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在部隊服役、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期間的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9月26日。
7.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8.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關于招聘專業
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等條件有對應關系。招聘專業的認定一般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招聘崗位要求門類、一級學科的,相應門類、一級學科下所有專業畢業生均可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對照關系的,該專業畢業生也可應聘。
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我校認定。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的,可應聘同等學歷層次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我校認定。
時限要求:應聘人員的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3年9月26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時限可適當延長,最多不超過2個月。其他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均為2023年9月26日。
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每人可應聘1個崗位。
報名網址:http://rszp.zbnc.edu.cn
報名時間:2023年9月26日09:00-9月28日17:00。
審核時間:2023年9月26日09:00-9月29日12:00。
2.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個人應聘信息,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和能證明個人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電子影印件,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可撥打我校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因信息填報不夠及時、全面、準確而導致未通過審核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系統中的誠信承諾書,確認承諾事項后方可報名。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真實一致;提交的應聘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報名系統表項中未能涵蓋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須在“備注欄”中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在初審前可進行修改,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在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在報名時間內,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填報原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截止后,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但可在審核截止2小時前(即9月29日10:00前)修改完善原崗位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均在學校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登錄網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3.報名材料:
?。?)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或者應聘崗位專業為二級學科,畢業證書或相關材料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的,還需同時提交畢業論文答辯登記表、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可參照附件2出具)等寫明研究方向的相關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可參照附件3出具)或解聘證明。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證明需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雙方公章。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
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確有困難的,需提交手寫簽名承諾書(可參照附件4出具),單位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最晚應在考察體檢時提供。
(3)應聘要求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的崗位,須上傳相關材料影印件。
?。?)應聘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崗位,須提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應聘要求具有中共黨員身份的崗位,須提交黨員身份證明資料。
4.網上初審: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查。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復審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
學校選派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并提供咨詢服務。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
考試
1.初試
資格初審結束后,報名人數超過招聘計劃數1:5比例的崗位,增加初試環節。初試工作由學校確定并在學校網站發布通知,初試的具體形式及相關要求以初試公告為準。
初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初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學校根據招聘人數和初試情況確定。
初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初試成績排名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范圍人員;如同一個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范圍的最后兩名應聘人員初試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5比例(含1:5)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參加復試。
2.現場資格復審
學校選派專人負責資格復審工作,對進入復試范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由學校確定,并在學校網站發布通知。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F場資格復審不通過的,取消其復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復試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試成績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查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3.復試
復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根據崗位特點,采用試講、答辯、結構化測試等多種方式組織,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公告。
復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復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復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加試確定排名順序。復試成績作為最后總成績,當場公布,并在學校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