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市面向本土優秀人才招錄基層公務員6人報名:
招考程序
面向本土優秀人才招錄基層公務員工作,與2024年我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壓茬進行。采取個人現場報名,鎮(街道)黨(工)委資格審查、組織推薦,區縣委組織部審核的方式,擇優確定擬推薦人選。經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綜合確定擬錄用人選。報名者限報所在區縣的一個職位。
(一)報名推薦
1.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附件1)。
2.個人報名。4月3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土優秀人才,由本人填寫《2024年淄博市面向本土優秀人才招錄基層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1張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連同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榮譽證書、任職文件、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所在鎮(街道)黨(工)委。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與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報考者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能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3.組織推薦。各鎮(街道)黨(工)委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綜合申請人的現實表現、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情況,召開黨(工)委會集體研究,綜合采用擇優、差額推薦等方式確定擬推薦人選,經公示3個工作日后,將有關推薦材料報所在區縣委組織部。對在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等重點工作一線表現突出的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土優秀人才,優先予以推薦。
面向本土優秀人才招錄基層公務員職位,不接受未經組織推薦、審查的個人報名。為切實提高招錄人選質量,做到好中選優,本次招錄重視報名人員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關注考生的基層一貫表現,若存在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等情況的,基層組織不予推薦。
4.資格審查。招錄機關負責所屬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4月11日前,招錄機關將審查通過的組織推薦人選名單反饋至各鎮(街道)黨(工)委,由鎮(街道)黨(工)委通知申請人推薦審核結果。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考工作的全過程,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期管理等各環節進行資格復審。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或者不符合組織推薦、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將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報考者在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報考過程中,自身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應如實向招錄機關報告情況,并停止報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或擬錄用人選。
5.錄用計劃核減。最終報名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重點扶持區域的基層職位和人才緊缺職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所在區縣委組織部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到2:1。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