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張店區教育系統公開遴選教師公告
根據崗位空缺,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張店區教育系統面向全國公開遴選教師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技能要求和其他條件;
(五)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9日后出生)。
(六)張店區外教育系統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七)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科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二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年及以上教學工作經歷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八)獲得區級及以上優質課一等獎、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之一或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榮譽稱號等優秀教師。所提供的榮譽證書與報考學科一致。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及專業
(一)招聘計劃
面向全國招聘義務教育段優秀教師30名。
(二)招聘學科
語文8名、數學8名、英語5名、地理2名、音樂3名、生物2名、信息技術2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招聘按照報名、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考察與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8月9日-8月17日。
2.報名人員下載相關報名材料,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后,將所需材料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按規定的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以郵箱顯示時間為準)發送到指定的郵箱,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電子郵箱名稱:zdjyzzrs@163.com。對于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網上報名材料發送郵箱后需電話進行報名確認(確認電話:0533-2869883)。
3.報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張店區公開遴選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3)單位及區縣(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一份(見附件3);
(4)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年度考核情況證明(見附件4);
(5)應聘人員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6)應聘人員教師資格證;
(7)應聘人員學歷證書(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
(8)應聘人員榮譽證書的原件。
以上材料須做成一個pdf文件,并與《2018年張店區教育系統公開遴選教師信息一覽表》(見附件5,不要做成pdf文件)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與報名表同底)一起壓縮打包(郵件按“學段-學科-姓名”方式命名)后發送至郵箱zdjyzzrs@163.com 。
報名人數達不到學科招聘計劃數的,將剩余計劃數調劑到其它學科使用。具體情況由張店區教育局視報名情況而定。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8月20日-8月21日
資格審查地點:張店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淄博市張店區新村西路226號,張店區政務中心416室)。
報名人員持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書(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教育教學榮譽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F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的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本次遴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采取講課和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講課主要以考察應聘人員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功、語言表達能力、教學思想、學科專業知識等教育教學的基本素質?,F場答辯由考生現場回答評委提問進行答辯,答辯主要考察考生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綜合素質等。
面試實用百分制計算成績,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面試考官一般由7人組成。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體檢人員根據招聘計劃,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學科且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同一學科中出現應聘人員成績相同,加試確定。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由張店區教育局負責組織。考察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體檢在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檢查項目。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分學科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具體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遴選后應聘人員在張店區教育系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
張店區教育局0533-2869883 2278788 2861659
監督電話:
張店區紀委派駐第五紀檢組 0533-2270366
張店區人社局 0533-3148986。
公告網址:張店區人民政府網
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可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張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