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部分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適應招聘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六)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七)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八)根據《關于轉發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的通知》(魯衛科教字〔2021〕2號)文件精神,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落實 兩個同等對待 政策。
(九)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取得資格、從事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認定。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2024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
本次招聘中的 面向高校畢業生 崗位是指面向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及擇業期(2022、2023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位。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5月16日8:30 2024年5月1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5月16日8:30 2024年5月19日12:00。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見《崗位一覽表》)進行報名。所需材料需按報名表(word電子版)+其他材料(按順序做成一個PDF文件)的順序壓縮成文件包發送。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 單位+崗位+姓名 。
報名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如下:
1.報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符合 兩個同等對待 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備注欄內注明 本人為x年x月畢業即參加社會招收規培且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專業人員 本人為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專業人員 。
2.經本人親筆簽名的誠信承諾書(附件4)。
3.符合崗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
招聘專業有方向要求的,還需提交能體現研究方向的就業推薦表、畢業論文答辯登記表、研究生部(教務處)方向說明等相關材料之一。
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一級學科的,還需同時提交學校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二級學科)的說明。
4.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交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學位證書。
5.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教研廳〔2016〕2號和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4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情況說明(可參照附件5樣式出具)等其他材料;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及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附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并作出規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承諾。
6.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處于無業狀態的個人書面承諾(可參照附件6樣式出具)。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可參照附件7樣式出具)或解聘材料,按時出具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階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視為放棄。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知曉有關法律法規或所在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關于是否允許報考、離職的相關規定。
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提交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時加蓋派遣單位和工作單位公章。
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或解聘材料。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容,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相關內容,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電腦顯示的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對于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網上報名提交材料后,報名人員須電話確認報名是否成功。
應聘人員須用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完整,能夠體現招聘崗位的要求。應聘人員的信息、材料不實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惡意填寫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及其他相關材料、虛報有關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相關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予以初審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明確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初審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請報名人員及時查看郵箱、接聽電話,未按時提交補充材料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通過高青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告。報名人員需及時關注相關網站,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三)取消、核減計劃:報名截止后,取消崗位核減計劃情況將在高青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請應聘人員關注相關公告,保持通訊暢通。
五、考試與資格審查
(一)初試
網上報名、初審結束后,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較多的可增加初試,初試具體方式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初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初試情況確定,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初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數(以取消、核減后為準),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初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初試成績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具體要求以高青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初試公告為準。
(二)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具體負責,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試成績在初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并面向社會公示,遞補資格審查只進行一次。
(三)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專業知識評測。具體要求以高青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面試公告為準。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
(四)成績計算與排名
初試、面試及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考試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安排初試的,則按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初試成績相同或未安排初試的,進行加試確定排名順序。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首批考察體檢按成績排序1:1的比例等額進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體檢,視為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在職人員未征得所在單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排名順序等額遞補。考察體檢工作要求詳見應聘須知(附件2)。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高青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面向社會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主管部門將聘用人員材料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各項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八、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次招聘發布的公告、崗位一覽表、應聘須知等信息中的 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 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應聘人員若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相關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
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相關政策規定,遵從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人事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在應聘過程中不服從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將對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的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高青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2024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應聘須知.docx
附件3:2024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doc
附件4:2024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誠信承諾書.doc
附件5:2024年應屆畢業生說明(式樣).doc
附件6:無業承諾書(式樣).docx
附件7:同意應聘說明(式樣).doc
高青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