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將2023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碩士研究生;
(二)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
(三)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年齡應在50周歲及以下(197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方向等要求。暫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及材料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采取“誠信+容缺的方式,承諾在要求時限內取得相關證書及材料的,可以容缺報名。對虛假承諾、認證不符的,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時限要求: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相關證書及材料一般應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時限可適當延長,最多不超過2個月。其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條件。其他未明確的時間均截止到2023年5月4日。
(五)符合招聘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其他要求。
工作經歷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在部隊服役、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期間的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具有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年限。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下同)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被國家機關錄用、被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八)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九)根據《關于轉發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的通知》(魯衛科教字〔2021〕2號)文件精神,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十)面向高校畢業生崗位,招聘范圍為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及擇業期(2021—2022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十一)不能應聘的情形詳見附件3《2023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應聘須知》,以下簡稱《應聘須知》。高層次緊缺人才招聘主要為我縣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縣內在編(含總量控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取得資格、從事工作經歷等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認定。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2023年高青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3年5月4日8:30—2023年5月11日16:00。
(二)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4日8:30—2023年5月12日12:00。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方式:本次報名工作采取發送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及資格初審具體要求詳見《應聘須知》)。資格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F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招聘單位選派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并以電話的方式通知審核結果。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予以通過;對提交信息不全的,說明缺少的內容;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
(四)取消、核減計劃:報名截止后,對最終確定的網上初審合格的應聘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開考比例相應取消招聘崗位或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核減情況在高青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
(五)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選派專人對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