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4-13 22:40:57 關注:7442次
為補充我校管理教輔工作人員,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青人社廳發〔2018〕2號)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經省人社廳審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計劃
2019年,我校計劃招聘工作人員35名,其中干事18名,輔導員5名,實驗員6名,會計4名,資料員 2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青海民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
四、招聘形式
采取公開招聘形式。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高的職業道德素養、扎實的專業知識功底,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三)具備與所招聘崗位一致的專業學歷,修完獲取學歷、學位規定的所有課程,學業考試全部合格,畢業時獲得所學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證書;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 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并完成報名繳費工作,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15日9時至4月26日18時,審核時間為4月15日9時至4月28日18時。繳費時間為4月15日9時至4月28日24時。崗位網上調劑時間為4月29日9時至16時。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學資格審查組具體負責,并負責向應聘者做好招聘崗位專業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考核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干事崗位、輔導員崗位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依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相應比例總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4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進入加試(寫作)環節,并根據第一輪筆試成績和加試(寫作)成績相應比例總分(第一輪筆試成績*40%+加試(寫作)成績*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最終,以總成績(第二輪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排序決定是否聘用。
2.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料員、實驗員、會計崗位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依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相應比例總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40%+綜合應用能力成績*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進入業務能力測試環節,并根據第一輪筆試成績和業務能力測試成績相應比例總分(第一輪筆試成績*40%+業務能力測試*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最終,以總成績(第二輪成績 *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排序決定是否聘用。
3.崗位要求精通漢藏雙語的,須提前參加學校組織的藏語文字測試,此測試只作為崗位招聘審核條件,不計分。
4.總成績成績出現并列的,按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無優先條件或優先條件不能確定的,按加試(寫作)成績或業務能力測試高低確定;加試(寫作)成績或業務能力測試出現并列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確定。
5. 各崗位總成績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
6. 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繳費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學校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崗位招聘計劃,相關情況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若取消招聘崗位的,允許考生進行報考崗位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的,退還報名費;若保留招聘計劃的,正常進行考試或考核。
各崗位筆試時間定于5月18日進行,加試(寫作)及業務能力測試時間初步定于5月29日至31日進行,各崗位結構化面試時間初步定于6月5日至7日進行。
考核具體時間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以青海民族大學組織人事處網站、青海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各階段信息公告為準。
(四)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結構化面試的所有崗位考生,以信息公告通知的時間到我校人事處辦理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彩印件2份;
(2)大學本科及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彩印件各3份),本科、碩士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3份。國外學歷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定證書原件及彩印件3份;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證明,并注明學習專業(方向)及預計畢業時間。
(3)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參加資格復審或學歷學位證書驗證為假證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由此產生的招聘空額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學校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考察工作由學校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根據有關規定,今年組織政審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相應處理。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以及學校組織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
(八)辦理手續
經公示后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無異議的擬聘人選,應屆畢業生由青海民族大學人事處與畢業院校、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待考生取得相應專業畢業證、學位證后,上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報到時需攜帶以下材料: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原件)、就業報到證、本人檔案,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無法提供學歷學位或提供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的,學校將取消報到資格。
(九)試用期
報到上崗的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其他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工作要求
(一)專業劃分依據。此次招聘專業類別劃分參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學校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二)2019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因失信行為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或作為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重要參考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需報考的,在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報名結束之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隱瞞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六)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準提前泄露試題、考官信息,不準隱瞞應當回避的情形。
(七)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和學校組織人事處網站隨時發布,請各位考生務必隨時關注,查看有關招聘信息。
(八)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青海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 趙老師 余老師
聯系電話:0971-8818159
監督電話: 0971-8804617
網 址: http://www.qhmu.edu.cn/
郵 箱: qhmzdxzp@163.com。
原標題:青海民族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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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學
2019年4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1904131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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