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9-26 20:10:41 關注:37384次
一、學校介紹
湘潭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黨和國家及人民軍隊的主要締造者、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導創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學、湖南省唯一沒有經過大規模合并的老牌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學校綜合辦學實力穩定在全國高校80位左右,研究生教育競爭力位列全國80強。學科覆蓋10大門類,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等4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共建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11個國家特色專業,1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
為了實現全面建成有鮮明特色的高水平現代大學的目標,推進學校“雙一流”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改革發展需要,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F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湘潭大學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湘潭大學全程參與監督。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崗位序號 | 學院(系) |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 | 學科專業 | 學歷或職稱要求 | 其他要求 |
19 | 碧泉學院 | 博士專任教師 | 10 | 哲學、社會學、歷史學、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畢業且獲得博士學位 | |
20 | 商學院 | 20 | 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理論經濟學 | |||
21 | 公共管理學院 | 8 | 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 | |||
22 | 信用風險管理學院 | 10 | 法學;應用經濟學 | |||
23 | 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 | 10 | 法學、知識產權 | |||
24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5 | 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哲學、歷史學、政治經濟學、公共管理 | |||
25 | 文學與新聞學院 | 4 | 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新聞傳播學;藝術學理論 | |||
26 | 外國語學院 | 4 | 外國語言文學(英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西班牙語語言文學、法語語言文學) | |||
27 | 1 | 世界史 | 本、碩皆為英語專業;博士研究為英國史、英國文化方向,美國史、美國文化方向 | |||
28 | 2 | 政治學;中國語言文學 | ||||
29 | 藝術學院 | 2 | 美術學;設計學 | |||
30 |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 | 3 | 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31 |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 9 | 物理學;光學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 | |||
32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7 | 材料科學與工程;物理學;力學;化學;電子科學與技術 | |||
33 | 化工學院 | 9 | 化學工程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輕工技術與工程;園藝學;植物保護;生物學;化學 | |||
34 | 機械工程學院 | 10 | 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機械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力學;電子科學與技術;物理學;設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35 | 信息工程學院 | 13 | 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數學 | |||
36 | 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 | 6 | 力學;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 | |||
37 | 環境與資源學院 | 6 | 環境科學與工程;礦業工程 |
備注:應聘博士專任教師崗位年齡要求在40歲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潭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網上報名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人事處網站,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找到應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將學歷、學位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等材料的電子文檔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F場報名請應聘人員攜帶學歷、學位證明材料、身份證、科研成果及獲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湘潭大學人事處(辦公樓411室)報名。
2.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取消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湘潭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核方式
采取教學能力考核和學術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教學能力考核和學術評議各占綜合成績的50%。教學能力考核采取授課或學術報告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態度、教學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質進行考核,總分100分。學術評議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評議,總分100分。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情況。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核結果,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湘潭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被聘用的新入職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績效工資等待遇。同時根據應聘人員的科研成果,學校為其提供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等人才引進待遇,標準面議。
八、聯系及監督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0731-58292074(湘潭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58292133(湘潭大學監察處)
湘潭大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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