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9-01 05:02:46 關注:11568次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14名(詳見附件1)。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成都大學官網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成都大學簡介及主要職能概況詳見官網https://cdu.edu.cn。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詳見招聘崗位條件表(附件1)。應聘考生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須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聘考生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執行。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當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2.網上繳費: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9日17:00。
3.準考證打?。?月19日至9月22日。
4.筆試時間:擬于9月23日。筆試時間如有變化,相關事宜將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網、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請及時關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試網”公眾號的招聘信息并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查看具體考試要求。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s://cdpta.cdrsigc.com)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大學公開招聘14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系統審核和繳納報名費。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公招報名,成都大學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成都大學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原件校驗、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東路118號)辦理退費手續。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3份(報名系統里打印),供面試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使用。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責任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成都大學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成都大學。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成都大學研究可放寬至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于2023年9月15日通過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成都人事考試網將通過網絡平臺退還筆試考務費到其支付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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