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10-17 17:45:36 關注:17190次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為滿足學校用人需求,湖北師范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體育學院專任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體育學院專任教師3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bnu.edu.cn)和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zp.hbnu.edu.cn)面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招滿即止。
(三)報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通過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申請注冊成功后進行在線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應聘崗位。在線報名需上傳材料如下:
①身份證(正反頁);
②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
③就讀大學以來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應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
3.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聯系方式(來電時請說明是在今日招聘網jrzp.com看到的信息)
咨詢電話:0714-6575256,聯系人:郭老師
(四)資格審查
由學校人事處、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其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初審合格者,在考核前復審相關資料原件,并在規定時間到校參加考核。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
1.關于相關時間點
年齡: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學歷和學位: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學歷和學位要求
所有應聘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國外、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在資格審查階段,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數低于1:3的比例時,學校研究確定崗位計劃予以取消、核減或保留,并對外公布。
四、考核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廳的指導監督下進行,具體工作由湖北師范大學人事處組織。
(一)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方面情況,筆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成績末位并列均進入面試環節。
在筆試階段,崗位計劃數和應聘人數低于1:3的比例時,學校研究確定崗位計劃予以取消、核減或保留,并對外公布。
(二)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教學能力、專業能力三個方面,面試滿分100分。其中:
1.綜合素質采用問答的形式進行,占面試成績的20%;
2.教學能力采用“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占面試成績的40%;
3.專業能力采用技能測試的形式進行,占面試成績的40%。
綜合面試、教學能力、專業能力三項均采取百分制計分,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單項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能進入下個環節。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滿分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應聘人員排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崗位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時,面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公布,請應聘人員予以關注。
五、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
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心理測試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心理測試由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與咨詢中心負責。學校人事處和用人部門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和學習表現、擬聘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考生自愿放棄或體檢、心理測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對被取消擬聘資格和自動放棄資格的,在核定的崗位數內,經學校研究后可以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依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聘用
經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所聘崗位的薪酬待遇。新招聘人員應于接到通知20日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已工作的擬聘用人員,須在入職前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員根據國家和湖北省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八、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考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湖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bnu.edu.cn)和湖北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hbnu.edu.cn)為本次專項公開招聘公告和結果公示發布網站。
政策咨詢電話:0714-6572927
監督舉報電話:0714-6573766
學校地址:湖北省黃石市磁湖路11號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news.hbnu.edu.cn/2023/1013/c2764a15136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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