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03-14 23:01:01 關注:23757次
南京工程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工程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專職輔導員。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二)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熱愛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一線學生管理工作。
(五)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六)年齡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會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包括: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校院團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高校學生兼職輔導員;學生黨支部書記;班級的班長、團支部書記、副班長、學習委員職務。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計算工作經歷與學生干部任職的基準日期均為2022年2月28日。本次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的,錄用人員須能夠按“社會人員”辦理入職和進編審批手續,應聘人員須于公告發布之日前已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本次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八)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以下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國內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畢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能夠提供空白就業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3月15日09:00-3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3月15日09:00-3月21日24: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2年3月15日09:00-3月22日18: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3月15日09:00-3月23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南京工程學院公開招聘網站(https://rsc.njit.edu.cn/)公布。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咨詢電話聯系。聯系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詳盡填寫有關信息,“學習及工作經歷、研究成果”欄中須且僅需按順序填寫本碩階段主要學習經歷、主要學生干部經歷、工作經歷(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因未準確或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以及與報考條件有關的相關信息,導致初審、資格復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確認符合各項報名條件,并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院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黨委(不含院系團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高校、企事業單位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單位開具的應聘人員證明材料均須真實有效。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3.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2年3月24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1、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njit.edu.cn/),應聘人員須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2、考核方式。專職輔導員招聘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面試及心理測試。
(1)筆試:筆試暫定于3月中下旬或4月中上旬舉行,具體時間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提前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方向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與能力測試等相關內容,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60%為合格,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排名以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筆試之后,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姓名、筆試成績、排名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成績合格線為面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3)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和素質能力,心理測試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錄用人員須通過心理測試。沒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心理測試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4)總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3、資格復審。主要審核應聘人員的應聘材料。面試前,我校將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明,黨員證明,主要學生干部證明,工作經歷證明,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四、體檢、考察
1、考試結束后,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
2、學校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根據任職要求和崗位條件,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
五、公示與聘用
(一)學校將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后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及監督舉報電話等。若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組織考察的人數超出職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南京工程學院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二)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南京工程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初次就業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和上級或學校另有文件規定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間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三)聘用審批后,在60天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未按期畢業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合署)
聯系人:朱老師肖老師
聯系電話:025-86118844(招聘政策咨詢)
學生工作處
聯系人:蔣老師郭老師
聯系電話:025-86118867(崗位職責咨詢)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工程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聯系人:吳老師、楊老師
聯系電話: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
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附件:崗位表.xlsx
南京工程學院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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