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11-24 13:57:01 關注:30282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儲備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陜西新篇章亟需的優秀人才,進一步優化全省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招錄有關政策和《2022—2026年陜西省進一步加強選調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陜西省面向東北大學選調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2024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研究生須以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及所學專業報考。
二、選調條件
除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對黨忠誠,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年滿18周歲(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的年齡在24周歲以下(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可放寬2周歲。
4.2024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院校錄取時須為第二批次錄取及以上。
5.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應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范圍內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應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范圍內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6.有團隊精神、合作意識和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志愿到基層工作。
7.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中共黨員,擔任班委及以上職務不少于1年,獲得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校級以上獎勵,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分、存在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
2.因成績原因延長學制、入黨程序不規范以及有公務員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
3.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在職培養、成人教育和獨立學院、網絡學院以及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培養但畢業證書明確為“非全日制”的;
4.不具備正常履職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的。
三、選調類別和程序
(一)類別
選調分為專項選調和基層選調兩類(崗位表見附件)。
1.專項選調。為省、市兩級機關崗位,面向符合崗位條件的博士研究生招錄。
2.基層選調。為縣(市、區)級和鄉鎮(街道)機關崗位,面向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招錄。
(二)程序
按照推薦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簽約考察、組織體檢、崗位分配、公示錄用等程序依次組織實施。
1.推薦報名和資格審核。高校組織有意愿參加選調的學生,于2023年11月24日中午12時至2023年12月8日中午12時登錄陜西先鋒網(http://www.sxdyjy.cn/xds)“2024年度陜西省招錄選調生報名”系統,注冊后按照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生成下載并打印《報名推薦表》(PDF文檔),學生本人簽字后依次送交所在院系黨組織、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和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核(東北大學考生需將報名推薦表交至所在學院,由學院統一于12月6日到學生指導服務中心和黨委組織部蓋章審核)。學生所在院系黨組織、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和學校黨委組織部門分別對照公告要求,審核學生參加選調的資格條件,重點審核年齡、專業、加入黨團等組織的程序、擔任學生干部、受表彰獎勵以及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身心狀況是否適合從事機關和基層工作等方面情況,審核通過的,在學生《報名推薦表》相應欄目中填寫“同意推薦”的意見并加蓋相應印章。
學校同意推薦的學生,登錄“2024年度陜西省招錄選調生報名”系統上傳《報名推薦表》進行報名。報名專項選調的,只可選擇一個崗位,也可同時報名基層選調;報名基層選調的,可選擇5個志愿,志愿為梯次志愿,西安市所屬縣(區)只可填報1次。報名時,需上傳受表彰獎勵、擔任學生干部等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崗位“其他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掃描件。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學生可在規定時限內重新報名。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資格條件、檔案造假、違規違紀等行為,即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筆試面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面試總分各100分,學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面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簽約考察環節??忌殧y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是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
3.簽約考察。簽訂三方協議,確定考察對象。赴各高校對簽約學生進行考察,同時查核學生檔案??疾焱怀稣螛藴?,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專業特長等方面的表現。
4.組織體檢。在西安市定點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以人社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號)為基礎,結合選調生到基層和機關工作實際執行。學生可在接到體檢報告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省委組織部承擔。
5.崗位分配。對通過體檢的學生,專項選調按照報考同一崗位學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擬錄用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面試成績優先,如學生自愿放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專項選調未被錄取且個人志愿參加基層選調的,進入基層選調程序。基層選調綜合成績、學校、專業、戶籍及本人意愿等情況統籌分配。
6.公示。將擬錄用人選有關情況在有關高校校園網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內反映問題經核實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7.錄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約定5年內不得調動到陜西省外工作(中組部開展的公開遴選除外)。
三、相關政策
1.到市(區)、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選調生,錄用后到村任職2年;選調到省級機關的選調生,錄用后或試用期滿后一個月內須到對口的縣(市、區)鍛煉2年,其中在村任職1年,在鄉鎮(街道)任職1年。
2.選調生錄用后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任職定級。
3.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工作。選調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經市(區)委組織部批準,可以參加縣(市、區)、鄉鎮(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過3個月;選調到省、市機關工作的,所在單位不得提前召回,經省委組織部批準可回派出單位參與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過3個月。
4.省、市機關補充工作人員時將拿出一定比例職位從選調生中遴選。選調生在基層工作滿2年且在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可參加市級及以上黨政機關遴選。到鄉鎮(不含街道)工作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選調生,不得商調轉任上級機關。
5.博士研究生自愿到縣(市、區)級機關或鄉鎮(街道)工作的,省財政給予25萬元生活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配到縣(市、區)級機關或鄉鎮(街道)工作的,省財政給予15萬元生活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選調或交流到西安市雁塔區、碑林區、新城區、蓮湖區、未央區、灞橋區及西咸新區和有關開發區工作的,不(再)享受省財政補貼。新錄用選調生享受市(區)、縣(市、區)引進人才的優惠政策。在基層工作不滿5年,因個人原因取消錄用、辭職或辭退的退回全部生活補貼。
6.對表現突出的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條件,擇優選拔進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或交流到縣(市、區)級以上機關和重要崗位。對表現特別優秀的選調生納入優秀年輕干部庫進行培養。
四、重要提示
1.本次選調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考生不需要繳納考試費、體檢費。
2.考生報名時須提供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節及時聯系。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錄工作組織實施中,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本公告由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29-63905587
電話咨詢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通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雁塔路南段10號陜西省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規劃辦公室
電子郵箱:sxzzbg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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