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農林大學第二批公開招聘輔導員資格復審安排通知
發布:2023-07-31 08:07:55 關注:14616次
根據《2023年福建農林大學第二批公開招聘輔導員方案》要求,現就輔導員崗位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時間:7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如通過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面試要求人數的,將安排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進行第二次資格復審。
2.地點:福建農林大學(金山校區)禧強樓206室
3.參加對象:以進入資格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為準
4.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5.提交材料
(1)2023年福建農林大學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應貼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
(2)準考證;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印制在同一頁面);
(4)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5)中共黨員證明(附件2);
(6)擔任學生干部證明(附件3);
(7)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并出示以上材料原件,同時如實提交以上材料復印件各1份。
6.相關要求
(1)資格復審時原則上考生本人應到場,考生在外地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2)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2023屆畢業生與崗位要求相符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應保證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3)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4)考生的資格條件以資格復審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聘用資格。未參加資格復審,或未如實和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有關材料的,不得參加面試。
7.考生入校
考生可從學校東門(實行臨時道路封閉,僅限行人通行)、西門和南門進入校園,進入校門時請出示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配合門崗保衛人員核驗證件。
8.聯系方式
學工部聯系人:關老師,聯系電話:0591-83724963
教工部聯系人:肖老師胡老師,聯系電話:0591-83789190
電子郵箱:fafusz@fafu.edu.cn
福建農林大學學工部
福建農林大學教工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