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4-04-24 05:52:04 關注:11140次
安徽農業大學2024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人才強校戰略,聚焦學校高質量發展任務目標,不斷優化升級人才隊伍結構和發展目標,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號)、《安徽農業大學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實施辦法》(校發〔2023〕3號)等規定,現將2024年度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我校2024年共計劃引進高層次人才84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能以“四有”好老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條件
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三)學歷專業條件
學歷和專業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崗位要求,原則上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年齡條件
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博士后經歷、或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或業績特別突出的四類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對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國家級三類及以上人才可放寬年齡條件限制。
(五)業績條件
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崗位,按照不同學科類別和不同業績標準,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5種類型。具體詳見學校官方網站。
四、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報名流程
本批次崗位招聘工作自計劃公布之日起啟動,各崗位具體招聘考核時間由崗位所在具體用人單位根據工作安排確定,招滿為止。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方式通過“安徽農業大學人事處網站”首頁左側“人員招聘系統”平臺注冊登錄后進行網報(點擊報名)或者直接訪問域名報名https://zp.ahau.edu.cn/zp.html。填報個人報名信息,提交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將以下材料掃描后合成一個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統的“簡歷附件”處上傳。簡歷狀態反饋為“新候選人”則說明通過網絡預審,報名成功。應聘者需提供本人近5年來代表性成果和培養(工作)單位黨組織鑒定意見。報名后沒有接到面試通知的應聘者,不一一回復,敬請諒解。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單獨審查的方式,由具體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引進人才范圍及業績要求,詳見《安徽農業大學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實施辦法》(校發〔2023〕3號)。其中對博士和博士后兩階段均在本校培養的需從嚴控制,對學科急缺或業績特別突出的可提交招聘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七、面試考核
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崗位,簡化程序進行招聘,學院對擬引進高層次人才進行初審組織專家評審。學校將對通過審核的高層次人才進行公示。
八、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具體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政審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學校招聘網站公示7天。
十、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各具體用人單位通知擬聘用人員來校簽訂就業協議,并由學校按照管理權限統一辦理報批手續。
十一、有關事宜
保密、監督等事項: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安徽農業大學紀委辦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本《公告》由安徽農業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1—65786065(人事處、人才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65785630(紀委辦)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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