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12-18 05:05:17 關注:28661次
接陜西省委組織部通知,陜西省委組織部繼續面向長安大學招錄2023年定向選調生?,F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調對象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交通運輸工程、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機械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城鄉規劃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水利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建筑學、軟件工程專業2023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秀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研究生須以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及所學專業報考。
我校各學歷層次選調參考目錄見附件2(選調專業最終解釋權歸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
二、選調條件
除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正確的政治立場,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志愿到基層工作,甘于為陜西高質量發展服務奉獻。
3.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有團隊精神、合作意識和較好的組織協調、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根據陜西高質量發展需要,服從組織安排。
5.18周歲以上(2004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本科生的年齡在24周歲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可放寬2周歲。
6.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應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范圍內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應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范圍內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7.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院校須為高考第二批次錄取及以上。
8.中共黨員、優秀學生干部、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學習成績優異,或在班級、黨團組織、校(院系)學生會擔任職務,以及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同等條件可以優先選調。
9.委托培養、定向培養、在職培養和獨立學院、網絡學院以及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培養但畢業證書明確為“非全日制”的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10.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因成績原因不符合畢業條件延長學制,入黨程序不規范,以及有公務員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選調類別
1.專項選調。崗位主要為省、市兩級機關。選調對象為符合條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
2.基層選調。崗位主要為縣(市、區)級機關和鄉鎮(街道)。選調對象以招錄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為主,博士研究生志愿到縣(市、區)工作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后,選派到縣(市、區)黨政機關工作。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采取自愿報名、組織推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1.推薦報名。采取學校推薦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陜西先鋒網(http://www.sxdyjy.cn/xds)“2023年度陜西省招錄選調生報名”系統,注冊后按照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審核通過后,下載“報名推薦表”(PDF文檔)并雙面打印,經院系黨組織資格審核擇優推薦,學校招生就業處、組織部門同意蓋章后掃描成PDF上傳報名系統。同時需上傳與報名信息一致的受表彰獎勵、擔任職務以及其他經歷等相關材料。
長安大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及時登陸報名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審核通過后打印“報名推薦表”,獲得學院黨組織資格審核擇優推薦后,由學院匯總推薦學生“報名推薦表”紙質版,并填寫“陜西省2023年度選調生招錄匯總表”(見附件3),在11月21日17:00前統一將紙質版報名推薦表、附件證明材料和加蓋學院黨委公章的匯總表報送至招生就業處南校區北院教學區教學主樓413辦公室或北校區圖書館西側一層報告廳,將電子版匯總表發送至郵箱:zldh@chd.edu.cn。
報考者除提交報名推薦表外,還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須提交本科畢業院校高考第二批次錄取及以上相關證明(高考當年所在省份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復印件或學籍檔案中高考志愿表復印件);
(2)中共黨員須提交學院黨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材料(見附件4);
(3)優秀學生干部、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者,須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
(4)學習成績優異者,須附學院關于在校期間各學年成績排名證明材料(見附件5);
(5)在班級、黨團組織、校(院系)學生會擔任職務者,須附學院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干部任職證明材料(見附件6);
(6)有參軍入伍經歷的者,須附“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復印件。
校內資格審查后,根據報名情況適時開展校內選拔,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獲得學院推薦資格的報考者,請實名加入招生就業處的資格審核微信群,以便及時了解后續工作安排(見附件7)。
報考專項選調的考生,只可選擇一個專項選調崗位,同時可填報基層選調(崗位見附件1),筆面試成績在兩類選調間均有效?;鶎舆x調可填報5個志愿,志愿為梯次志愿,志愿填報至縣(市、區)。
考生要認真閱讀選調公告,按照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各項內容。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
2.資格審查。陜西省委組織部對報名者的填報信息、資格條件、學校意見等進行審核,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可修改報名信息。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更改報考崗位及報名信息。資格初審結果可在考生個人注冊報名頁面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檔案造假、違規違紀等行為,即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3.筆試面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面試總分各100分,筆試及格分數為60分,及格線以下不得參加面試。根據筆面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劃定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選調后續環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是參加考試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4.簽訂就業協議。根據綜合成績確定擬簽約人選名單,與校方和擬簽約人員簽訂三方協議,簽訂協議后,考生原則上不得單方面解約。
(1)專項選調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擬簽約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面試成績優先,如考生自愿放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專項選調未被錄取且綜合成績高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個人志愿參加基層選調的,進入基層選調程序。
(2)基層選調由省委組織部根據綜合成績統一劃定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高于分數線的考生確定為擬簽約人選。根據崗位需要,綜合考慮考試成績、個人經歷、專業特長、在校表現、表彰獎勵情況和個人志愿(志愿為梯次志愿)進行統籌分配。
5.考察。陜西省委組織部考察組對簽約人選進行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對考察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核。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名單。
6.體檢。簽約人選體檢由陜西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項目按人社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考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簽約人員可在接到體檢報告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7.公示。根據體檢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在高校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8.錄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確定為新錄用人員,協調有關高校辦理派遣手續。陜西省委組織部印發到崗任職通知,各市(區)黨委組織部和省直部門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五、相關政策
1.到市(區)、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選調生,錄用后到村任職2年;選調到省級機關的選調生,錄用后或試用期滿后一個月內須到對口的縣(市、區)鍛煉2年,其中在村任職1年,在鄉鎮(街道)任職1年。
2.選調生錄用后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任職定級。
3.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工作。選調到縣(市、區)、鄉鎮(街道)工作的,經市(區)委組織部批準,可以參加縣(市、區)、鄉鎮(街道)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過3個月;選調到省、市機關工作的,所在單位不得提前召回,經省委組織部批準可回派出單位參與集中性工作,每年不超過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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