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6-13 21:00:37 關注:17148次
湖南中醫藥大學坐落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長沙,系湖南省重點建設本科院校、全國首批設立國家級重點學科高校,全國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學生及港澳臺學生中醫藥院校,2012年進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入選湖南省高等學校“國內一流建設高校,2022年入選湖南省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學?,F有31個本科專業,涵蓋醫、理、工、管、文、教等6大學科門類,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8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國家級及省級特色專業11個,國家級及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6個?,F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7個。中醫學入選湖南省“十四五世界一流培育學科,藥學、中西醫結合學科入選湖南省“十四五重點學科;臨床醫學、藥理學與毒理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學校建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學科23個。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學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組織人事部,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36個,招聘計劃56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54名,管理崗位2名(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醫藥大學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6月19至6月21日(上午8時30分-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4時30分)。
2.報名地點
湖南中醫藥大學組織人事部人事科(長沙市岳麓區學士路300號一辦公樓321室)
3.報名方式及報名材料
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材料:①請應聘人員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中醫藥大學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個人自薦材料一式一份,含個人簡歷、學習成績單、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各類過級證書、各類代表性的獎勵證書(不超過3份)、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提供)等。③本人各階段所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上含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與學生干部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④招聘崗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近6個月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證明材料。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3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但須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有關考試等具體安排均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組織人事部網站發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A1-A12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其他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A1-A12崗位:采取面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試教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面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綜合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等,總分100分。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入圍試教人選。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思路、教學技能、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總分100分。
(2)應聘A13-A18崗位:采取筆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成績占綜合成績的7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對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總分100分。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入圍試教人選。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思路、教學技能、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總分100分。
(3)應聘B類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綜合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等,總分100分。
專業技能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專業技能測試人選。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動手能力,總分100分。
(4)應聘C類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應聘崗位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參考書,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綜合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等,總分100分。
3.合格分數線
(1)A1-A18崗位設置試教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
(2)A13-A18崗位、B、C類崗位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試教、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環節(以實際考試環節為準)均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凡任一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3)達到開考比例的,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試教、專業技能測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組織人事部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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