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06-16 11:56:22 關注:7240次
青海民族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初試將近,為使廣大考生平安順利地參加考試,現就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準考證打印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http://bm.cptae.com/tip/)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2022年6月15日15時至2022年6月18日12時。
二、初試時間、地點
(一)體育綜合訓練員(籃球)崗位初試時間:2022年6月18日(星期六),地點:青海民族大學東序校區小島體育館(主館)。
(二)教師、實驗員、行政干事崗位初試時間: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地點:青海民族大學文實校區進德樓。
各崗位初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均以準考證為準,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準考證》各項內容。
三、疫情防控相關事宜
(一)考生應嚴格執行《青海民族大學關于調整2022年公開招聘考試時間相關事宜的公告》中有關要求(詳見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205275313.shtml)。
(二)考試當天建議考生提前90分鐘到達考點,考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1.所有考生須持本人48小時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48小時是指采樣時間至當次考試開考時間,紙質版);綠色不帶星號“通行大數據行程卡”(彩色紙質版)、“未見異?!弊謽有趴荡a(彩色紙質版);疫情防控書(見附件,紙質版)。
2.省外返青人員須持“來青返青報備表”(在微信公眾號“健康青?!敝写蛴。堎|版)。低風險來(返)青的考生,考前須攜帶“3天2檢”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版),“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中帶星號的考生,考前須攜帶“5天3檢”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版),中高風險地區來(返)青的考生,考前須攜帶“7天5檢”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紙質版)。
(三)考生進入考點后自覺保持安全距離,主動配合體溫測量、防疫消殺等工作,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四)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考點醫務人員進行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考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忌鷱钠胀紙鲛D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
(五)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考點。
四、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帶齊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開具帶照片并蓋有公章的戶籍證明”。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二)請考生認真查看個人準考證信息,仔細確認考點地址,提前熟悉路線。前往考點途中要做好個人防護,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接觸公共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點不提供停車位,送考車輛到達考點后勿在周邊逗留。
(三)考生開考前90分鐘開始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30分鐘一律不得入場(以考生到達考點時間為準)??荚嚻陂g,不得提前退場。
(四)嚴禁將手機、電子表、電子手環、各種電子、通信、存儲、計算器或其它設備帶入考場,凡在考試期間將上述電子設備帶進入考場或發現身上帶有手機的情形(手機響、鬧鈴響、震動或考生拿出手機看),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忌趨⒓涌荚嚂r,須將手機及其他物品放在物品放置處,請勿攜帶貴重物品。
(五)請考生務必按照正確的考場、座位參加考試,未在指定考場、座位參加考試的,按違紀違規行為對待?!堵殬I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的資料。不能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不能損毀試卷、答題卡,否則按當科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及其他科目考試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無封套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七)在閱卷過程中發現作答內容互為雷同的,經閱卷專家組確認,雷同試卷都將按成績無效處理。考試期間,考生有義務保護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
五、違紀違規處理
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刑法修正案(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人社部令第35號)》
第二章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第六條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五)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經提醒仍不停止的;
(六)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壞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及考試相關設施設備的;
(七)其他應當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的;
(二)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草稿紙等的;
(三)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四)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的;
(五)本人離開考場后,在本場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六)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八條應聘人員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的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九條應聘人員應當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并責令離開現場;情節嚴重的,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聘人員的;
(四)其他擾亂招聘工作秩序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十條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由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確定。
應聘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違紀違規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處理。
《刑法修正案(九)》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祝各位考生考試順利!
青海民族大學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青海民族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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