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4-24 00:13:41 關注:27465次
2023年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實施方案
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以下簡稱“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是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團省委共同組織實施,引導當代大學生以志愿服務的方式到基層助力鄉村振興、建功成才的一項長期項目。經研究,2023年“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內容
1.繼續面向蘇北,在2023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中,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審核、考核面試、體檢培訓等程序,集中選拔不少于1000名志愿者,續簽120名左右志愿者,赴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等市基層單位開展為期一年的志愿服務。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法律服務、青年工作、社會治理等。
2.在全省范圍開展省級代招地方志愿者試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采取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承擔費用的模式實施。
3.鼓勵條件成熟的高校聯合服務地縣級項目辦,組織招募校地定向崗位志愿者,更好地助力鄉村振興。
二、宣傳口號
1.讓青春在鄉村振興中綻放,讓志愿繪就新時代魚米之鄉;
2.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3.因為這個選擇,江蘇的明天更加美好;因為這個選擇,我們的青春更加壯麗;
4.用一年不長的時間,做一件終身難忘的事;
5.志愿投身鄉村振興,青春奉獻魚米之鄉。
三、工作步驟
(一)申報審核服務崗位
3月底前,由各服務縣(市、區)項目辦申報服務崗位。服務崗位要盡可能保持連續性,形成接力機制。崗位信息和數量由省項目辦審核并錄入“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報名管理系統”。
(二)宣傳動員
從4月中旬至5月初,運用當代青年所接受和喜愛的網絡、移動傳媒等新媒體,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電視、校園網、手機報、個人郵箱、微博、微信等,以新聞、專題、公益廣告、招貼畫等多種形式,全面、準確、及時發布“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相關政策和動態信息。要增強新聞敏銳性,積極爭取黨委宣傳部門、新聞單位的支持,堅持重在策劃、重在基層,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招募錄取
1.報名審核
(1)網上報名。4月12日起,報名學生登陸江蘇共青團網(http://www.jiangsugqt.org)的“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報名管理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報名管理系統”中下載并打印《“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志愿者報名登記表》。
(3)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后,5月15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
(4)審核。高校項目辦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后,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并于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審核工作。
2.選拔
(1)選拔標準。面向2023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有志愿服務經歷的優先。
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有條件的高??梢酝ㄟ^獎學金的方式鼓勵應屆畢業生參加“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
(2)審核與面試。審核與面試分“校地定向”提前批次審核與面試、普通批次學校審核和省項目辦集中面試兩部分。
①4月12日至5月初,各縣(市、區)項目辦根據助力鄉村振興公益項目實施需求,在省項目辦指導下,聯合結對的高校,進行“校地定向”提前批次審核與面試。
②5月20日前,各高校項目辦根據普通批次報名情況,協調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等有關部門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愿服務經歷等情況并進行心理測試,根據考察和測試結果,在“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后臺管理系統”中完成對報名學生的審核。
③5月底至6月初,省項目辦針對普通批次組織集中面試,確保完成招募指標。集中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統一體檢。被預錄取且經確認能夠正常到崗服務的志愿者均需參加體檢。6月20日前,蘇北五市“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在寧志愿者(非試點)體檢由省項目辦組織,其余志愿者體檢由各設區市項目辦組織。
志愿者體檢應選擇在三級乙等(含三級乙等)以上醫院。
體檢結束后,應由牽頭單位將體檢單匯總至省項目辦。省級代招地方志愿者試點地區體檢費用,原則上由志愿者攜帶發票到用人單位報銷。
各市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要本著對志愿者和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負起責任,按照體檢標準,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如發現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省項目辦將予以通報。
(4)公示。6月下旬,高校項目辦公布體檢通過志愿者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愿者名單報省項目辦。
(5)錄取。6月下旬,根據綜合面試、體檢、公示情況錄取志愿者,發放《確認通知書》(注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6)督導檢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選拔錄取階段,省項目辦將到各地、高校對招募選拔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招募工作流程中體檢、公示等重點環節。
(7)審定確認。6月下旬,省項目辦匯總審定入選志愿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8)報送總結。6月下旬,高校項目辦將志愿者報名表和招募工作總結一并報省項目辦,作為評估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培訓派遣
7月下旬,省項目辦舉辦大學生志愿服務集中培訓及出征儀式,派遣志愿者赴江蘇各市參與志愿服務,并由服務地項目辦組織簽訂服務協議。
志愿者到崗前,省項目辦為非試點崗位志愿者統一辦理商業保險。試點崗位志愿者的商業保險由服務地參照辦理。
四、政策支持
參加“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的志愿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還享受以下政策:
1.服務期間省財政給予蘇北五市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補貼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補貼,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等保險。
2.服務期間,參加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由服務所在地“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項目辦負責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申報繳費、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手續,并代扣代繳個人繳費部分。單位繳納部分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或試點地方承擔。繳費基數為其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標準低于當地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當地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繳費。
3.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所在學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應屆畢業生就業創業和落戶等政策。
4.服務期間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區)團組織負責人、青年中心主任,經有關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社區)主任助理等職務。
5.服務期間可參加各級鄉村振興局組織開展的相關業務培訓,符合條件的助力鄉村振興公益項目可參與地方鄉村振興各類專項申報。
6.服務期間服務單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費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務單位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物價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項因素,可給予志愿者相應的生活補助。
7.服務期滿1年,對志愿者的服務情況做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愿者服務經歷的證明,同時授予江蘇省志愿服務紀念獎章,表現優秀的推薦參加全國和省級相關獎項的評選。
8.志愿者在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按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連續計算工齡。
9.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0.服務期滿2年內,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戶籍和生源地限制,報考江蘇省公務員職位;服務期滿1年,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者,可報考江蘇省面向志愿者定向招錄的公務員職位。
11.服務期滿1年,經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職(專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請免試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服務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志愿者,納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支持范圍,為其自主創業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服務。按照有關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通過各種形式靈活就業的,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13.服務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志愿者,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對服務期滿后失業時間較長的“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志愿者進行重點幫扶。
14.省級代招地方志愿者試點項目按照“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標準招錄志愿者,納入“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統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補貼、保障費用由試點地方承擔。各地申請省級代招地方志愿者試點項目應將財政所需承擔經費納入本級年度預算,年度實施規劃由相關市項目辦提前報省項目辦審批。
經省項目辦審批的省級代招地方志愿者試點項目入選人員,在升學、就業、工齡計算等方面與原有“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志愿者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1】凡本網注明"來源:博山人才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于博山人才網,轉載請必須注明博山人才網,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是本著為求職者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
其他教職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