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09-11 14:04:23 關注:38188次
青島科技大學關于選聘專職輔導員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和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第 43 號),切實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配齊建強專職輔導員隊伍,推動形成全員育人格局,經學校研究,擬面向校內專任教師選聘專職輔導員,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聘范圍
學校事業編制專任教師。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政治素質過硬,模范踐行師德規范,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遵紀守法。
2.能勝任專職輔導員的崗位職責和要求,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二)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崗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崗位資格。
三、聘任方式
按專職輔導員進行聘用,由黨委學生工作部統一分配。
四、聘用期限
首聘期一年,期滿后根據考核結果及本人意愿決定是否續聘。
五、聘期待遇
聘期內享受管理人員業績獎金,依據《青島科技大學薪酬分配管理暫行辦法》及《青島科技大學專職輔導員績效工資發放辦法(試行)》進行分配。
業績獎金參照管理崗位標準如下: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對應管理七級,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的對應管理六級。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者向人事處提交《校內選聘專職輔導員申請表》(見附件),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9月15日前。
(二)綜合考察
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黨委教師工作部、黨委學生工作部、人事處組成的“校內選聘專職輔導員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進行綜合考察。
(三)公示
對擬聘人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工作要求
選聘專職輔導員工作是學校貫徹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要求,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舉措,各院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提高站位、積極動員,推薦選拔一批有較高政治素質和堅定理想信念的專任教師補充到輔導員隊伍。
聯系人:人事處崗位聘用與考核科 楊軍濤 0532-88956896
人事處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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