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09-30 10:49:48 關注:23069次
綜合審計崗1名,專業技術崗位。
二、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審計制度建設;
2.負責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專項審計;督查、督辦各項審計業務;
3.負責各項審計報告文字審核工作;
4.負責綜合協調處內日常工作運轉;
5.負責起草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文件;
6.負責審計信息化建設;
7.負責審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和理想信念堅定,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紀違規行為;熱愛審計工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3.已取得或將取得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2屆博士畢業生;
4.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所聘崗位工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5.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有良好的綜合協調能力及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6.具有公共管理相關專業學習或管理工作背景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國家和河南省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發送到指定郵箱:shenjc@zzu.edu.cn,郵件主題請按下列規定注明:“綜合審計崗+**大學+博士+張*”。報名材料清單及格式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2022年10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材料。
(二)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發布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擇優篩選,確定參加考核人員。
(三)面試考核
學校統一組織面試考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人員不再進行通知。
五、崗位待遇
(一)納入國家事業單位編制;
(二)工資按照學校專業技術十級崗的標準執行;
(三)安家費標準為稅前10萬元(另鄭州市提供“黃河人才計劃”首次購房補貼10萬元,符合條件者須個人自行申請);
(四)生活補貼:新進落戶的博士畢業生,1500元/月,發放3年(生活補貼由“黃河人才計劃”提供,符合條件者須個人自行申請);
(五)無科研啟動費。
六、其它說明
(一)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須保證報名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不齊全、不完整,造成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招聘相關事宜,如因本人變更聯系電話、停機、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的,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中止選聘或予以解聘,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四)擬錄用人員在報到通知發出后1個月內須辦理正式的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崗位試用期12個月,一經錄用,不得轉崗。
(六)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招聘涉及的個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七)“黃河人才計劃”規定,對畢業3年內(海外留學優秀人才畢業6年內)來鄭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最長發放36個月。對符合條件的博士畢業生給予10萬元首次購房補貼。
七、聯系方式
如有應聘相關問題,可咨詢鄭州大學審計處,聯系人:謝老師,電話:0371-67781153。
八、紀律與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核實。對弄虛作假,在整個應聘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
監督電話:0371-67781332(鄭州大學紀委)
相關附件下載:006juj
附件:
原標題:鄭州大學審計處2022年公開招聘教輔人員(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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