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8-09-14 04:33:30 關注:41485次
一、學院簡介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前身是天津師范大學政教系法律專業。1980年,天津師范大學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協助下,由著名法學家徐大同教授領銜,按照國內綜合大學法律系的標準,在天津市率先設立了法學專業,招收本科生;2000年,成立天津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設立法律系;2003年創立了我市高校首家法學院。
自建立以來,學院一直堅持"培養高素質應用型法律人才,服務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辦學宗旨,秉承"重德明法、博學躬行"的院訓,形成了良好的教風學風,師資力量不斷增強,學科建設取得長足發展,科研水平逐步提升,學院在天津市地方法律院校中居于領先地位,在全國法律院校的排序正在逐步攀升。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學科現為天津市重點學科,并被列為天津師范大學前沿活躍學科和天津師范大學博士一級(培育)學科?,F設有一個法學本科專業,擁有法學碩士一級學科授予權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可以在憲法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和國際法學、法律史六個二級學科點及各層次法律碩士授權點招收碩士研究生。目前我院法學專業已獲批教育部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教育部大學生校外實踐教學基地、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特色優勢學科實驗室項目、天津市法學本科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天津市高等教育品牌專業建設單位、天津市特色學科(群)"區域一體化與法治建設"牽頭建設單位。
二、招聘計劃
崗位編號 | 崗位 | 計劃人數 | 專業或研究方向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其他要求 |
18103136 | 教師崗位 | 1 | 民商法學 民法方向或商法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45周歲及以下 | 無 |
18103137 | 1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行政法方向或憲法方向 | 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
18103138 | 1 | 國際法學、經濟法學專業(知識產權法、財稅、金融法方向) | 無 |
根據天津師范大學《關于進一步加強我校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若干意見》等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詳見天津師范大學人事處主頁
根據《天津市吸攬海內外博士(后)來(留)津專項資助實施細則》(津人才辦[2018]2號)要求,資助年齡在40周歲以下,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協議),畢業后兩年內來(留)津工作的博士,或出站后一年內來(留)津工作的博士后,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
資助標準:
1.給予畢業兩年內來(留)津工作的博士(非在職),連續3年,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貼。
2.給予出站后一年內來(留)津工作的博士后(非在職),一次性每人20萬元安家費補貼。
3.我市設站單位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職),給予一次性5萬元生活補貼。本地高校與外省市工作站聯合招收的博士后不納入資助范圍。
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黨政辦公室
聯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天津師范大學主校區
郵編:300387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022-23766224,13920418046
e—mail:(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專業方向+學歷/職稱+高校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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