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05-03 15:40:45 關注:29280次
寧波工程學院是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創建于1983年。學校堅持以培養人才為根本,突出地方性、應用型和國際化特色,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力爭把學校建成特色鮮明、服務地方、國內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術大學,成為現代工程師的搖籃。
學校明確應用型定位與爭試點創示范目標,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實施高校,2014年成為首屆長三角地區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理事會主席單位,2015年成為浙江省應用型建設試點示范高校,2016年入選國家首批百所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高校,當選全省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首屆理事長單位。
學校堅持工科為主,文、理、經、管多學科協調發展,瞄準國際工程師培養標準,11個專業通過專業認證?,F有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1個,省級一流學科6個,省級重點建設專業4個,省一流本科專業6個,省級優勢專業3個,省級特色專業3個,省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自主培養烏克蘭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英國皇家化學學會會士1人?,F有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省重點人才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6人、錢江學者2人、省151人才培養人員34人、省教學名師2人、省優秀教師3人、市突出貢獻專家6人。
弘揚“講實求精”精神,踐行“知行合一”校訓,圍繞“國內知名的高水平工程技術大學”辦學目標,寧波工程學院面向全球誠聘英才,熱盼海內外才俊加盟,攜手事業發展,共創美好未來。
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考核(或試講)、體檢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附件1)
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報名辦法
請應聘人員登錄招聘網站zp.nbut.edu.cn,然后注冊登錄,申請相應的崗位。
3、資格初審
寧波工程學院人事處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
認定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考試時間、地點及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考核(或試講)、體檢擇優錄用。具體由學院根據報名情況自主確定,考核(或試講)的有關事項由學院另行公告或電話通知。
1、資格復審
考核(或試講)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考試程序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屬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屬于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的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核(或試講)。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核(或試講)資格。
2、考核(或試講)
考核即組織專家對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進行考核評審。
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試講成績
對直接考核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直接確定是否進入體檢。
對試講的崗位,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試講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試講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考核(或試講)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http://www.nbut.edu.cn/)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學校(http://www.nbut.edu.cn/)網站上下載體檢表格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對試講的崗位,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考核(或試講)合格人員中,按考核(或試講)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工程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201號
聯系人:門老師0574-87616030,樓老師,0574-87616031。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610980。
相關附件下載:000htn
附件:
原標題:2021年寧波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
(內容以官方公告為準,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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