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23年福建農林大學第二批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加分手續的公告
發布:2023-07-01 07:58:48 關注:13995次
關于辦理2023年福建農林大學第二批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加分手續的公告
現將2023年福建農林大學第二批公開招聘輔導員符合我省筆試加分政策辦理加分手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加分手續
符合我省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一)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
符合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有關規定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證明材料:退役運動員需提供退役證明、獲獎證書。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證,獲得優秀士兵的需提供優秀士兵證書或優秀士兵登記(報告)表,榮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獎證書或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相應學歷畢業證書、退役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國家統招)大學生在學期間入伍、退役后繼續完成學業的,需提供畢業證書、退役證。
(二)“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符合《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有關規定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發放的相關證書。
以上各項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 分。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報考者,不再享受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專門職位招考的優惠政策。
以上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個人檔案中,必須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申請加分人員應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承擔相關責任。
二、其他事項
請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3年7月14日24:00前將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筆試加分申請表掃描件(打印后手寫簽名)和加分有關材料原件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fafusz@fafu.edu.cn(掃描件均為PDF格式,郵件名稱設置為姓名+報名崗位),逾期不予受理。為避免因電子郵箱系統問題造成的收件失敗,請在申請期間來電確認收件狀態。
聯系人:關老師,聯系電話:0591-83724963。
附件1:筆試加分申請表.xls
附件2:關于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公告(http://220.160.53.33:8903/article/detail/a3cef92608bb11edbd52a4bb6de2aa60)
福建農林大學教工部
福建農林大學學工部
2023年6月30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