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4-07 06:45:42 關注:8739次
泉州師范學院是福建省一流應用型建設高校(a類)、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20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體檢符合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
3.熱愛并愿意長期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在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
5.學生干部經歷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一學年及以上學生干部,是指擔任校、院學生會或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執行主席(主席團成員),校、院團委副書記或團總支書記,校、院團委或學生會或研究生會副部長及以上,校、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主席、副主席,校、院學生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學生藝術團團長、副團長,校、院青年志愿者協會(服務隊)會長、副會長(隊長、副隊長),校、院紅十字會會長、副會長,正副班長、正副團支部書記,正副學生黨支部書記,輔導員助理,校易班學生工作站站長、副站長、部長,校電臺臺長,校報記者團團長,校級團學組織主要刊物主編及以上職務;研究生或碩士期間擔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會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不作學生干部經歷要求。
6.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
7.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紀律處分。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招聘
崗位
崗位
性質
招聘
人數
專業
學歷
學位
政治
面貌
性別
要求
其他
要求
備注
1
輔導員01
專業技術崗位
10
不限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
男
無
需入住學生公寓
2
輔導員02
專業技術崗位
10
不限
研究生
碩士及以上
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
女
無
需入住學生公寓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和泉州師范學院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公開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5日9:00至2023年4月13日17:00。
2.報名方式:此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于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統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初審: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1個工作日內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申訴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試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4月15日8:00至4月16日17:00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未及時確認考試的報考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5.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需于2023年4月25日至4月29日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時間: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筆試合格線為60分。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按1:1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若暫時無法提供的,經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材料包括:
(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應貼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若為電子照片直接打印并簽字);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印制在同一頁面);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等材料真實、有效,經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中共黨員證明(附件2);
(5)擔任學生干部證明(附件3);
(6)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單位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報考者應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4.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發布并推送考生個人成績信息,同時在泉州師范學院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發布,請應聘者及時查詢,密切關注。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員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泉州師范學院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者考試和聘用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九、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398號
郵編:362000
聯系人(來電時請說明是在今日招聘網jrzp.com看到的信息):李老師電話:0595-2291953715259717111
郭老師電話:0595-2290623915159512630
郵箱:zhaopin@qztc.edu.cn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師范學院組織實施。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22919635。
泉州師范學院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下載:
附件1泉州師范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2中共黨員證明.docx
附件3擔任學生干部證明.docx
附件4個人承諾書.docx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qztc.edu.cn/2023/0404/c2226a26493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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