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10-29 20:35:27 關注:38892次
為全面貫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進一步充實學校專職輔導員隊伍,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專職輔導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專職輔導員共22名,其中本科生輔導員19名,研究生輔導員3名,具體崗位信息如下: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性別 | 學科專業 | 學歷/學位 |
b01 | 本科生輔導員 | 5 | 不限 | 心理學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b02 | 本科生輔導員 | 3 | 男 | 體育類、藝術類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b03 | 本科生輔導員 | 3 | 男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b04 | 本科生輔導員 | 4 | 女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b05 | 本科生輔導員 | 4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博士 |
y01 | 研究生輔導員 | 1 | 不限 | 教育學、心理學或管理學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y02 | 研究生輔導員 | 1 | 不限 | 文史類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y03 | 研究生輔導員 | 1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博士 |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違紀的情況。
2.熱愛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和強烈的責任心,服從組織調配。
3.熟悉大學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規律、基本知識和方法,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年齡不超過28歲(199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應聘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按時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或提供同意授予學位的證明材料。
5.具有博士學歷學位者、或具有高級職稱者、或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且在各類輔導員職業技能競賽或輔導員評優評先等活動中獲得過省部級(含)以上獎勵表彰者、或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且指導學生參加思想政治教育、創新創業或學科專業技能競賽獲省部級二等獎(含)以上獎勵者,年齡可放寬至35歲(1987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研究生支教團經歷者,年齡可放寬至30歲(199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
6.b01-04、y01-02崗位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本科或研究生階段獲得過市廳級(含)以上表彰、獎勵或獎學金。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的應聘者或b01崗位應聘者,獲得校級表彰或獎勵即符合崗位要求。
(2)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過1年(含)以上學生干部,或在高校擔任過6個月(含)以上專兼職輔導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11月12日17:00。
登陸我校招聘網(https://rczp.gxnu.edu.cn/zpnew)進行報名。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應聘者須將個人身份證、學生證(已畢業的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國(境)外高校畢業應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獲獎證書、擔任學生干部或學生工作經歷證明、研究生支教團經歷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加蓋公章的成績單、黨員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等,掃描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作為附件上傳招聘網站。
(二)資格審查
學生工作部(處)和研究生工作部分別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在我校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經審查合格的應聘者參加考試。如審核合格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數,則在崗位招聘計劃總數不變的情況下,根據實際工作需求調整崗位招聘計劃至其他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崗位專業知識、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及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進入考核環節。
(四)考核
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因考生放棄、缺考等原因導致面試開考比例低于1:2,但實際面試人數大于招聘人數的,也可列為考核對象。
(五)確定擬聘人員
經我校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綜合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體檢與聘用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通知擬聘人員體檢(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不予聘用。
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者,可按聘用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若有考核、公示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或有自動放棄人員,可從參加考核的其他人選中依次遞補。
三、時間安排
(一)考試時間:11月下旬,具體時間通過我校網站公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
(二)考核時間:考試結束后即開展考核,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凡因應聘者個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參加相關環節考試和考核的,按棄權處理。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輔導員具有博士學位者可納入事業編制,并享受學校的人才引進待遇。
(二)其余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試用期考核,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學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設置監督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社會及相關部門監督。對在招聘中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將違紀人員信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通報、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招聘咨詢電話:0773-3698160、3676589(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監督舉報電話:0773-3696677
人事處
學生工作部(處)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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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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