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12-06 22:29:52 關注:36164次
一、煙臺市及煙臺大學簡介
煙臺是美麗的海濱城市,是環渤海經濟圈內重要節點城市、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骨干城市、中國首批14個沿海開放城市之一、亞洲唯一的國際葡萄·葡萄酒城、“一帶一路”國家戰略重點建設港口城市、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文明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國魅力城市、中國北方水果之鄉、被聯合國授予人類最適合居住城市之一。2018年中國百強城市排行榜排24位。2018年上半年全國城市gdp百強榜排19位。2018年12月,被評為中國大陸最佳地級城市第8名。
煙臺交通便利,高鐵到北京3小時,到濟南2小時,城鐵連接青島、煙臺和威海。煙臺蓬萊國際機場是為4e級民用運輸機場,是國家一類航空口岸,有到各大城市的航班,截至2018年底,煙臺蓬萊國際機場已通航城市達75個。
煙臺大學是全國離海邊最近、海岸線最長的大學,學校東門緊鄰海邊,有煙臺大學海水浴場;是全國唯一一所由北大、清華援建的大學;是省屬綜合性重點大學。
二、煙臺大學計算機與控制工程學院簡介
1985年3月,清華大學計算機系援建煙臺大學電子學與計算機科學系,歷經30余年的發展,學院現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自動化、智能科學與技術四個本科專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碩士點和"計算機技術"專業碩士點,有研究生、本科生2300余人。學院現有教職工97人,其中,專任教師80人,教授13人,副教授36人,博士后、博士55人,在讀博士4人,擁有山東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1人,省級教學名師2人,煙臺市雙百計劃1人,校級教學名師1人,有紐約州立大學賓漢姆分校、佐治亞州立大學、加拿大等兼職教授3人。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被列入學校第二批學科特區建設計劃,進入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行,位列前47%。學院擁有"高端海洋工程裝備智能技術"省級協同創新中心、"數據科學與智能技術""十三五"省高校重點實驗室、煙臺市"高端海洋工程裝備智能技術"重點實驗室,有"智能信息處理"和"數據科學與智能技術"校級重點實驗室,"煙臺大學人工智能研究院"、"煙臺大學智慧醫療產業技術研究院"和"煙臺大學新華三數字創新學院"等科研創新平臺,已形成了分布式人工智能、智能信息處理、機器學習與數據挖掘、圖像處理、智能控制系統等多個穩定的研究方向,為學院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近年來,學院成功申請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3項,省部級課題40余項,省教育廳和煙臺市課題20余項,縱向課題經費累計4400余萬元;橫向課題70余項,到賬經費800萬元,總科研經費5000余萬元。近年來在sci一區等期刊《ieee transactions on fuzzy systems》、《ieee transactions on affective computing》、《ieee transactions on computational social systems》、《ieee internet of things journal》、《information sciences》、《expert systems with applications》、《computer networks》、《軟件學報》、《計算機研究與發展》等發表sci、ei檢索學術論文200余篇,并有3篇esi高被引論文。通過與國內著名高校和研究院所合作,已推薦6位老師攻讀博士學位,5位老師做博士后,2位老師到美國做訪問學者,1位老師到意大利訪學。培養碩士研究生45人,研究生在校生170人。近年來,學院承辦國際學術會議7次,國內學術會議5次。近年來,學院共派出百余人次到國內學術會議開會交流或國內外重點大學訪問。
近年來,學院獲省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三等獎4項、省優秀教材二等獎2項,獲得省級教改課題22項。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是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獲得了工程專業認證的受理,先后入圍省級教學團隊、省級特色專業建設計劃、省名校工程重點建設專業、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省級高水平應用型專業;軟件工程專業是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省級特色專業建設計劃、省級高水平應用型專業,獲得了工程專業認證的受理。學院有《操作系統》國家一流本科課程,"計算機組成與體系結構"教育部-intel精品課程,以及"匯編語言程序設計"省一流本科課程、"數據結構"、"計算機組成原理"、"操作系統"3門省級精品課程,有"大學計算機基礎"校級精品課程。學院有計算機技術綜合實驗中心和自動化技術綜合實驗中心,擁有各類實驗室50余個,實驗室面積3300多平米,實驗設備2100余萬元。
三、招聘優秀博士(計算機專業與軟件工程專業均為急需緊缺專業)
1、當年或明年畢業的博士、出站博士后:從本科到博士一直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軟件工程專業、自動化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且與我院目前的研究方向較為一致;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優秀人才可以適當放寬年齡要求(如博士后);
3、勝任計算機、軟件工程、自動化、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核心課程講授任務;
4、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sci、ei期刊收錄文章2篇以上,承擔過省部級以上課題2項以上。
四、招聘學科帶頭人以上層次人才
招聘杰青、拔尖人才、學科帶頭人等優秀人才,參見后文的學校文件。
五、聯系方法
應聘者可先向我院提交個人簡歷(含家庭簡況)、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及近三年在科研、教學方面的情況介紹,我院研究后再作進一步接洽。
聯系地址:煙臺大學計算機與控制工程學院,264005
email:,有意應聘者,請將個人相關應聘資料,投遞至學校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所學專業+姓名+學歷學位+高校人才網)
聯系人:蘇晶,童向榮
聯系電話:0535-6902601,6902879
煙臺大學人才引進與管理實施辦法(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推進特色鮮明、部分學科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大學建設,加快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為學校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堅持黨管人才,人才引進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優化結構,堅持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嚴格條件、注重業績、德才兼備、合同管理。
第三條人才引進分為全職引進和柔性引進兩種方式。全職引進指通過公開招聘和調動進入學校的正式編制人員。柔性引進指人事關系不轉入學校,按照聘用協議,以科研合作、技術攻關、兼職教師等形式,每年在學校工作一定時間的人員。
第四條符合國家人才支持政策、具有重大教學科研成果、在相關領域具有重要影響的優秀人才引進采取"特事特辦、一事一議"的方式。
第五條引進的人才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職業道德規范;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良好的學術素養,愛崗敬業,治學嚴謹,團結協作,身心健康。
第二章引進人才類別
第六條根據專業能力和學術水平,引進人才分為黃海學者(第一層次、第二層次、第三層次)、優秀青年學者、優秀博士等3個人才類別和5個人才層次。
第七條引進的人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業績資格條件:
(一)黃海學者
第一層次:具有國際視野、戰略性構想和國際頂尖學術水平,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國內外一流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級績點不少于20000,具體條件一事一議。業績等級及績點認定按《煙臺大學事業發展重點業績評價辦法》執行(下同)。
第二層次: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研究方向處于學科發展前沿領域,具有寬廣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較高學術造詣,在本學科領域取得具有重要學術影響力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能夠帶領學科團隊開展高層次的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工作,達到國內一流學科帶頭人水平的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自然科學領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級績點不少于13000且單類績點不超過80%。人文社科領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級績點不少于12000且單類績點不超過80%。
第三層次: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助理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較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新思維,在本學科領域取得具有重要學術影響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能夠帶動本學科方向發展的學術骨干。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自然科學領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級績點不少于7000且單類績點不超過80%。人文社科領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一級績點不少于6000且單類績點不超過80%。
(二)優秀青年學者
學術功底深厚,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較大發展潛力,在本學科領域取得突出業績的優秀青年學者。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博士后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緊缺急需學科引進的人才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
自然科學領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二級績點不少于2000。人文社科領域人才近5年首位取得的二級績點不少于1600。
(三)優秀博士
符合學校教學科研需要,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優秀博士。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自然科學領域人才近3年首位取得的三級績點不少于100。人文社科領域人才近3年首位取得的三級績點不少于40。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在學校設定的業績資格條件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學科發展目標、學科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各類各層次引進人才的業績資格條件,報學校備案。各學科引進人才的業績資格條件應與學校雙高建設的目標相適應,且應突出學科特點。黃海學者第一層次原則上設置在學校重點建設發展學科或優勢特色學科。
第九條實行業績資格條件下的代表作評價制度,達到相應引進層次業績資格條件的,由學校組織進行水平論證,水平論證結果作為確定引進人才層次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引進待遇
第十條按照引進人才類別及層次,對全職引進的人才提供如下待遇:
人才類別及層次 | 人才待遇 | |||||||
薪酬待遇 | 購房補貼 | 科研啟動費 | 生活補助(貼) | 留學費用補貼 | 團隊建設經費 | |||
自然科學 | 人文社科 | |||||||
黃海學者 | 第一層次 | 一事一議 | ||||||
第二層次 | 崗位工資+40萬/年 | 120萬 | 100萬 | 30萬 | 25.8萬(符合條件) | 15萬(符合條件) | 根據工作需要提供 | |
第三層次 | 崗位工資+20萬/年 | 100萬 | 60萬 | 20萬 | ||||
優秀青年學者 | 崗位工資 | 60萬 | 20萬 | 8萬 | ||||
優秀博士 | 崗位工資 | 45萬 | 8萬 | 3萬 | ||||
1.購房補貼、生活補助(貼)、留學費用補貼包含省市有關人才待遇部分,具體按照《山東省有關博士(后)生活補助核定發放辦法》(魯人社字[2021]31號)和《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來煙就業創業三年行動方案》(煙委人組發[2021]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緊缺急需學科引進的人才,購房補貼在所引進層次標準上增加5萬。 3.薪酬待遇、購房補貼等均為稅前金額。 4.引進人才如享受學校提供的校內福利性住房,學校發放的購房補貼減半。 |
第十一條黃海學者第一層次首個聘期實行年薪制。黃海學者第二層次首個聘期實行協議工資制,協議工資包括所聘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和40萬/年的人才津貼。黃海學者第三層次首個聘期的薪酬待遇包括所聘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和20萬/年的人才津貼。
第十二條享受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或人才津貼的人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教學與教研科研成果不再計算教學、教研科研及績效等方面獎勵。
第十三條學校可根據黃海學者的學科(團隊)建設需要提供必要的學科(團隊)建設經費。
第十四條達到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副教授或教授業績條件的,可聘為副教授或教授。
第十五條引進人才待遇根據人才到崗及工作考核情況分期分類撥付。其中,年薪按月發放;人才津貼按月發放50%,其余部分在完成聘期目標任務后再發放;學校發放的購房補貼在人才到崗后一次性發放不超過50%,其余部分在完成聘期目標任務后發放;科研啟動費以科研項目立項的方式撥付。
第十六條引進的黃海學者若需配偶安置,由學校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如夫妻雙方均為博士,僅一方符合學校人才引進計劃和政策要求,不符合的一方可作為配偶安置,但不享受引進待遇。
第十七條根據學科建設發展規劃,設定柔性引進崗位。柔性引進的人才待遇,根據其來校工作時間和完成目標任務等情況協議確定。引進的外籍人才待遇,根據具體情況合同約定。
第十八條引進人才的薪酬待遇、購房補貼等均為稅前金額。
第四章引進與聘用程序
第十九條提交人才引進方案。用人單位依據學科發展規劃,結合目標考核任務,科學論證人才引進方案,制定、提交論證報告和引進計劃。
第二十條審定人才引進方案。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會同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教務處等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專家對用人單位人才引進方案進行論證評議,提出學校年度人才引進計劃方案,報學校研究審定。
第二十一條發布招聘信息。學校編制年度公開招聘人才工作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第二十二條考察推薦。
(一)優秀青年學者和優秀博士
優秀青年學者和優秀博士的考察推薦包括資格審核,面試考察,政治審查、師德師風考察及背景調查,單位黨政聯席會評議等環節。
1.資格審核。用人單位按照公開發布的有關要求,結合崗位要求的業績資格條件,組織基層學術組織或學術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發展潛力和崗位匹配度等進行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報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備案;或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根據用人單位人才引進需求,組織同行專家進行審議,通過人員直接進入面試考察。
2.面試考察。用人單位面試考察組對應聘人員教學能力、學術水平和發展潛力等進行面試考察。面試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學術報告、教學試講和面談交流。用人單位面試考察組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基層學術組織負責人和相關學科方向的學術委員會成員及骨干教師組成,其中與招聘學科方向相近或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7人。
完善審核把關機制,用人單位的聯系校領導和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社會科學處、科技處、教務處、研究生處、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的相關人員需參加優秀青年學者和優秀博士的面試考察。
3.政治審查、師德師風考察及背景調查。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政治審查、師德師風考察和背景調查,必要時進行保密審查。審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函詢(含無犯罪記錄)、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和走訪調查。應屆博士畢業生應充分征求其博士生導師和所在黨組織意見,博士后應充分征求其合作導師和所在黨組織意見,留學人員可請外交、教育等部門協助了解相關情況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政治審查、師德師風考察經用人單位黨委(黨總支)討論通過后提交用人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討論。
4.黨政聯席會評議。用人單位黨政聯席會根據前期考察意見和結果,對應聘人員的政審情況、教學能力、學術水平、發展潛力和崗位匹配度等進行審議,明確引進類別及層次、聘期目標、聘期待遇等意見,報學校研究。
(二)黃海學者
黃海學者的考察推薦包括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和評審認定。
1.個人申報。應聘人員填寫申報表并提交應聘單位。
2.單位推薦。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核,經用人單位學術委員會組織初評,面試考察組組織學術報告和面談交流,黨委(黨總支)政治審查、師德師風考察及背景調查,黨政聯席會研究確認后,報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
完善審核把關機制,分管人才工作校領導、用人單位的聯系校領導和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社會科學處、科技處、教務處、研究生處、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的負責人需參加黃海學者的面試考察。
3.評審認定。學校組織同行專家進行評審認定,產生初步人選。
第二十三條學校審定。符合人才引進政策的優秀青年學者和優秀博士,經相關職能部門復核后,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引進人才中的特殊情況和黃海學者的引進,經相關職能部門復核和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委員會評議后,報黨委常委會審定。
第二十四條聘用程序。經學校審定引進的人才,學校安排考察、體檢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簽訂聘用合同和師德師風承諾書,辦理入校和聘用手續。
第二十五條由其他事業單位調入的人才,一般要求進行外調。外調由用人單位和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組織。
第二十六條應屆畢業生需在學校批準之日的當年度(學年度)內來校辦理入職手續,其他人員應在學校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入職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有特殊情況的,需向學校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
第五章聘期管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引進人才實行合同管理和目標考核。學校、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簽訂《聘用合同》,以合同的方式明確責任、權利以及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聘用合同的聘期為五年,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期為兩個聘期。首個聘期按照簽訂的《聘用合同》執行;首個聘期考核合格的,第二個聘期納入學校常規崗位聘用管理。人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
第二十九條引進人才首個聘期的聘期目標任務至少含教學任務、教研科研任務和其他任務。
(一)教學任務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二)教研科研任務與引進人才類別及層次相關聯。
黃海學者第一層次教研科研任務一事一議,應包括帶領學科、團隊開展本領域教學科研工作,承擔國家、山東省和煙臺市重大科研項目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的前沿課題,取得具有較大影響的標志性研究成果,形成具有國內外較高水平的學術團隊,引領學科進入國內外先進水平等任務,原則上不低于引進時的業績資格條件且其中一項績點不少于6000。
黃海學者第二層次教研科研任務原則上不低于相應層次引進時的業績資格條件,單類績點不超過80%且其中一項績點不少于4000。
黃海學者第三層次教研科研任務原則上不低于相應層次引進時的業績資格條件,單類績點不超過80%且其中一項績點不少于2000。
優秀青年學者教研科研任務原則上不低于相應層次引進時的業績資格條件,單類績點不超過80%且其中一項績點不少于600。
優秀博士教研科研任務原則上不低于學校教學科研型副教授評審的業績條件。
(三)其他任務包括教學質量、人才培養、實驗室建設、專業發展、社會服務、公共服務等方面,具體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自行確定。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實際情況與發展要求,在以上聘期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制定各類人才的具體聘期目標任務,報學校審定后實施。用人單位應指導引進人才制定科學合理的聘期目標任務書,聘期目標任務書應包括聘期目標任務、年度基本任務和年度目標任務。
第三十條聘期考核分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滿考核。
(一)年度考核與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同步,年度考核原則上需完成聘期目標任務書中的年度基本任務和年度目標任務,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煙臺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中期考核由用人單位在聘期第36個月組織進行,初步考核意見報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會同各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中期考核原則上需完成聘期合同約定聘期目標任務的50%,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停發年薪(或人才津貼)的50%和未發放的購房補貼,期滿考核合格后補發。
(三)期滿考核由用人單位和學校在聘期結束前3個月共同組織進行,經受聘人員總結述職、用人單位聘期考核工作組考核評議和用人單位黨政聯席會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后,由學校進行審議復核,確定考核結果。
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聘期期滿考核合格的,納入學校常規崗位聘用管理。聘期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學校按聘用合同約定與當事人解除聘用合同,當事人按聘用合同約定退回相關待遇。
第六章組織領導與工作保障
第三十一條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成立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校人才引進與管理工作,加強對人才引進工作的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第三十二條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是學校人才引進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學校人才引進工作的組織實施。黨委組織部、黨委教師工作部、黨委宣傳部、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社會科學處、科技處、教務處、研究生處、財務處等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人才引進中相關工作的指導和審核。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建立由同行專家與黨政領導共同篩選、學術委員會考察、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的人才引進工作機制,做好引進人才的遴選、考察推薦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構建全員重視人才的工作機制,對于引進的黃海學者實行校領導聯系專家制度。定期與聯系專家溝通交流,了解其工作、生活等情況,協調解決其來校后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定期參加聯系單位的人才引進面試和調度人才工作。
第三十五條建立人才引進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督查落實制,人才引進工作成效、人才聘期中期和期滿考核結果作為用人單位領導班子考核、師資隊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學校定期通報用人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重要進展和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煙臺大學事業發展重點業績評價辦法》中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類、自然科學研究類、文化藝術體育實踐類、教學研究類和人才項目類績點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處(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原《煙臺大學人才引進與管理實施辦法》(煙大校發[2017]41號)和《煙臺大學人才引進與管理實施辦法補充規定》(煙大校發[2019]80號)同時廢止。
聯系方法
聯系地址:煙臺大學計算機與控制工程學院,264005
email:,有意應聘者,請將個人相關應聘資料,投遞至學校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所學專業+姓名+學歷學位+高校人才網)
聯系人:蘇晶,童向榮
聯系電話:0535-6902601,6902879
煙臺大學人才招聘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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